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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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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党支部、委员会:

根据省、市、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2008年农村低保工作重点是“扩面、提标和增资”。为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丰溪街道办事处于20071210日上午召开了全街道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了全面部署,但从当前工作进展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绝大部分村(居)把扩面重点放在新增户和在原一户保一人或保二人的基础上增加1人,仍然存在一户保1人或2人的现象,没有达到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家庭所有成员纳入保障范围,即没有达到全户保的要求。

二、不按农村低保家庭实际收入来测算核定农村低保金,只简单地按全县平均补差来平均分摊低保金。

三、存在关亲顾友现象,有些村(居)把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报上来要求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街道目前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这次扩面重点是解决符合全户保条件但原先没有全户保的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和因疾病、残疾、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要坚决杜绝部分保、合户保和平均分摊指标现象,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也不能少,不符合政策的一个都不能保。

二、要严格按《广丰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暂行办法》(广民字[2006]29号)操作,按低保对象家庭实际收入来测算核定农村低保金,坚决杜绝平均分配低保金的现象发生。

三、没有完成扩面工作的村(居),务必于225日前确定低保对象并上报档案资料。

四、健全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农村低保工作坚持村(居)负责制的原则,如以前存在上述问题的,请各地予以自查自纠,以后待县抽查再发现此类问题,将按《关于实行广丰县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广府字[2006]45号)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村低保       做好       扩面        紧急通知   

抄报:县政府办、县民政局                                 

丰溪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08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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