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关于调整大型汽车时段性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适应广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广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14年1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县城中心道路实行时段性禁止大型汽车通行的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永丰北大道(不含)-裕丰大道(不含)-655县道(不含)-翠屏路(不含)-芦洲大道(不含)-月兔大道(不含)-铜钹山大道(不含)-桑园路(不含)内部区域为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
过境限行车辆可绕行区域外道路。
二、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中型货运车辆
四、通行证办理
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通行证办理地点: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月兔大道芦林大市场对面)
五、其他
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广丰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广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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