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备注 |
1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法规执行情况、采购活动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区财政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区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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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政检查 |
政府采购法 |
区财政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政府采购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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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的行政检查 |
党政机关会议场所管理条例 |
区财政局 |
党政机关 |
各单位执行《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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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各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机关 |
委托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的单位会计相关事项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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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中介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区财政局 |
中介机构 |
对中介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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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区财政局 |
中介机构 |
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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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区财政局 |
国有金融企业 |
区级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
10% |
1次/年 |
|
8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区财政局 |
国有金融企业 |
区级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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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检查 |
《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区财政局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各单位执行《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10 |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行政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
区财政局 |
行政事业单位 |
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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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行政检查 |
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
区财政局 |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 |
1、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2、有关财政收入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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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检查 |
江西省残疾人就业条例 |
区残疾 |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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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
区城管局 |
供水企业 |
对供水企业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 |
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许可单位 |
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 |
10% |
1次/年 |
|
15 |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提出的改变规划申请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10% |
1次/年 |
|
16 |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政检查 |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应当遵守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定 |
10% |
1次/年 |
|
17 |
对建筑垃圾处置的行政检查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有处置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10% |
1次/年 |
|
18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政检查 |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者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房屋装修垃圾,必须向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清运,倾倒到指定的地点 |
10% |
1次/年 |
|
19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政检查 |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应当遵守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定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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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建筑垃圾清运的行政检查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 |
10% |
1次/年 |
|
21 |
对建筑垃圾清运的行政检查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区城管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 |
10% |
1次/年 |
|
22 |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1、选定检查对象;2、进行行政检查,查阅相关资料;3、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4、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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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检查 |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检查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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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1、检查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2、检查是否超出许可要求架设管线;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1、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2、是否超出许可要求架设管线; |
10% |
1次/年 |
|
25 |
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依据与要领: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燃气改动工程进度适时组织检查。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1管道燃气设施更新、改动应当报经市审批部门备案批准;2市政燃气设施施工区域应当经市有关部门的道路开挖许可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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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迁移古树名木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古树名木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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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已取消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10% |
1次/年 |
|
28 |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0% |
1次/年 |
|
29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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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1 |
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区城管局 |
特殊车辆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0% |
1次/年 |
|
32 |
对城市供水单位生产用净水剂及材料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单位 |
对城市供水单位生产用净水剂及材料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3 |
对城市供水单位保障水质达标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单位 |
对城市供水单位保障水质达标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4 |
对城市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保障和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执行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单位 |
对城市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保障和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执行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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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对供水企业确保水质、水压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供水企业 |
对供水企业确保水质、水压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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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供水设备、管网保障水质安全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单位 |
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供水设备、管网保障水质安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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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对城市供水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的供水企业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单位 |
对城市供水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的供水企业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8 |
对城市供水单位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报告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单位 |
对城市供水单位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报告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9 |
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开展水质检测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开展水质检测情况的行政检查 |
区城管局 |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 |
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开展水质检测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0 |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1 |
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2 |
对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3 |
对单位附属绿地绿化规划和建设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单位附属绿地绿化规划和建设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4 |
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项目 |
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5 |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单位选址和涉及审查、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单位 |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单位选址和涉及审查、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6 |
对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施工单位依法设计、施工的行政检查 |
法律法规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单位 |
设计、施工 |
10% |
1次/年 |
|
47 |
对工程建设单位在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设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对工程建设单位在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设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 |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
区城管局 |
用水单位、个人 |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 |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区城管局 |
用水单位、个人 |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0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安全处理处置污泥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安全处理处置污泥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依法报送信息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依法报送信息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3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4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5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安全维护运营设施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安全维护运营设施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6 |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影响排水时提前通知排水户、向排水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影响排水时提前通知排水户、向排水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7 |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雨污分流区将雨污管混接的行政检查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区城管局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雨污分流区将雨污管混接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8 |
对违规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行政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排水户 |
对违规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9 |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0 |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1 |
对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2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3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4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5 |
对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气瓶充装单位 |
对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6 |
对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7 |
对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8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69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0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1 |
对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2 |
对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3 |
对燃气经营者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4 |
对燃气经营者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5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6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7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8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相关单位和个人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79 |
对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 |
对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80 |
对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的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单位 |
对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81 |
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附属设施的行政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单位 |
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附属设施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82 |
对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行政检查 |
1、选定检查对象;2、进行行政检查,查阅相关资料;3、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
区城管局 |
城市道路养护和维修单位 |
第十六条 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
10% |
1次/年 |
|
83 |
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行政检查 |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发改委 |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84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工信局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 |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检查内容 |
10% |
1次/年 |
|
85 |
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检查 |
《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 |
区工信局 |
水泥生产企业 |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 |
10% |
1次/年 |
|
86 |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 |
区工信局 |
工业企业 |
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87 |
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单位的行政检查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区公安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单位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88 |
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防房标准 |
区公安局 |
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 |
10% |
1次/年 |
|
89 |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行政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企业 |
具有购买备案证明或进口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90 |
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 |
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91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保安从业单位、从业人员 |
保安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依法履职 |
10% |
1次/年 |
|
92 |
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的行政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 |
证照有效期情况检查 |
10% |
1次/年 |
|
93 |
对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行政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企业 |
易制毒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进行日常工作 |
10% |
1次/年 |
|
94 |
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
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区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 |
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95 |
对配备公务用枪(弹药)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配备公务用枪(弹药)单位 |
公务用枪(弹药)配备保管情况检查 |
10% |
1次/年 |
|
96 |
对违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行政检查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
区公安局 |
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企业 |
是否具有出售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
10% |
1次/年 |
|
97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 |
安保情况 |
10% |
1次/年 |
|
98 |
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行政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单位及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登记资质的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交合法使用需要证 |
10% |
1次/年 |
|
99 |
对民用枪支持枪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民用枪支持枪单位及个人 |
民用枪支持枪情况检查 |
10% |
1次/年 |
|
100 |
对非外交、体育人员携带枪支(弹药)入、出境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公务用枪持枪单位 |
对非外交、体育人员携带枪支(弹药)入、出境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01 |
对公务用枪持枪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公务用枪持枪单位 |
公务用枪持枪情况检查 |
10% |
1次/年 |
|
102 |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 |
证照有效期情况检查 |
10% |
1次/年 |
|
103 |
户口迁入、迁出工作情况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章 |
区公安局 |
户口迁入、迁出单位 |
居民身份 |
10% |
1次/年 |
|
104 |
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行政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 |
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05 |
对枪支(弹药)运输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枪支(弹药)运输企业 |
枪支(弹药)运输情况 |
10% |
1次/年 |
|
106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行政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单位 |
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 |
10% |
1次/年 |
|
107 |
对民用枪支(弹药)配购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单位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情况 |
10% |
1次/年 |
|
108 |
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09 |
对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单位的行政检查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单位 |
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单位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10 |
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的行政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区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 |
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检查 |
10% |
1次/年 |
|
111 |
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弹药)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区公安局 |
制造、配售民用枪支(弹药)企业 |
制造企业是否按照公安部批准的限额制造民用枪支(弹药); |
10% |
1次/年 |
|
112 |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行政检查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13条 |
区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 |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 |
10% |
1次/年 |
|
113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公安部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进行检查。 |
区公安局 |
宾馆旅店 |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114 |
对娱乐场所安全设施、经营活动规范和保安员配备的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
区公安局 |
娱乐场所 |
对安全设施、经营活动规范和保安员配备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115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检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运营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区公安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1、对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的现场监销;2、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116 |
对放射源存放场所的治安检查 |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 |
区公安局 |
放射源存放场所 |
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制度落实,是否符合《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相关要求。 |
10% |
1次/年 |
|
117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
区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
10% |
1次/年 |
|
118 |
对未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未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作业单位 |
对未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19 |
对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物托运企业 |
对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0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
区交通运输局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
1、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巡游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监管计划;2、选定巡游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作为检查对象; |
10% |
1次/年 |
|
121 |
对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
1、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巡游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监管计划;2、选定巡游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作为检查对象; |
10% |
1次/年 |
|
122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单位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3 |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涉路施工的对象 |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4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5 |
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涉路施工的对象 |
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6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7 |
对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涉路施工的对象 |
对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8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维修企业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29 |
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储存企业 |
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0 |
对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企业输 |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行为 |
10% |
1次/年 |
|
131 |
对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 |
对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2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3 |
对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 |
对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4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5 |
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 |
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6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
区交通运输局 |
网约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 |
1、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网约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监管计划;2、选定网约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作为检查对象; |
10% |
1次/年 |
|
137 |
对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港口 |
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8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 |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39 |
对储存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区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 |
对储存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0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1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2 |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 |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3 |
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 |
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4 |
对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行为的行政检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储存企业 |
对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5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交通运输局 |
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6 |
对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行为的行政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 |
区交通运输局 |
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
对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47 |
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区教体局 |
社会组织 |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148 |
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 |
区教体局 |
学校 |
办学设施、办学效果 |
10% |
1次/年 |
|
149 |
对幼儿园的行政检查 |
对园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 |
区教体局 |
幼儿园 |
校舍设施安全、食品饮食卫生安全 |
10% |
1次/年 |
|
150 |
对学校的检查 |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认定评分细则(试行)》,对学校的办学理念、课程建设、育人模式、条件保障、教育成果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
区教体局 |
学校 |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认定评分细则(试行)》,对学校的办学理念、课程建设、育人模式、条件保障、教育成果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151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督导评估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 |
区教体局 |
校外培训机构 |
办学条件、安全卫生保健、培训活动、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 |
10% |
1次/年 |
|
152 |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检查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
区教体局 |
公共体育设施 |
核查是否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 |
10% |
1次/年 |
|
153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逐项对照审查,也可委托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就技术性较强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 |
区教体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齐备、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满足要求 |
10% |
1次/年 |
|
154 |
对违法设立站点的行政检查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二十七条 |
区教体局 |
体育站点 |
有无违反规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155 |
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行政检查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 |
区教体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单位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条件 |
10% |
1次/年 |
|
156 |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的行政检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区教体局 |
体育类社会团体 |
对社会团体是否遵循相关要求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
10% |
1次/年 |
|
157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民办非企业是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
区教体局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办非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 |
10% |
1次/年 |
|
158 |
对彩票代销者的行政检查 |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区教体局 |
彩票代销者 |
是否存在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
10% |
1次/年 |
|
159 |
对各教材编写、出版单位的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
区教体局 |
教材编写、出版单位 |
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出版、选用情况 |
10% |
1次/年 |
|
160 |
对学校的督导检查 |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一条 |
区教体局 |
学校 |
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权益保障情况;学校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教育资源分配情况 |
10% |
1次/年 |
|
161 |
对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
区教体局 |
学校 |
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 |
10% |
1次/年 |
|
162 |
中小学教育技术与装备办学条件检查 |
依据 《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江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
区教体局 |
学校 |
检查民办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是否符合江西省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
10% |
1次/年 |
|
163 |
对退退耕还林项目的行政检查 |
造林成活和保存情况 |
区林业局 |
退退耕还林项目 |
造林成活和保存情况 |
10% |
1次/年 |
|
164 |
对营利性治沙活动的行政检查 |
造林技术规程 |
区林业局 |
营利性治沙单位 |
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
10% |
1次/年 |
|
165 |
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及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是否属于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是否有《植物检疫证书》 |
区林业局 |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
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管理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66 |
对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
查看湿地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征收、占用、埋填城区湿地是否依法在许可范围之内实施 |
区林业局 |
湿地保护单位 |
湿地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含重要湿地保护)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67 |
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
核查许可相对人是否依法在许可范围之内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
区林业局 |
陆生野生动植物许可相对人 |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68 |
对林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核查食用林产品生产中是否存在《江西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的行为 |
区林业局 |
林产品生产经营者 |
林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69 |
对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及植物新品种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侵犯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核查是否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销售授权品种 |
区林业局 |
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人或品种权申请人 |
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人或品种权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70 |
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 |
检查森林防火区内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防火安全隐患 |
区林业局 |
森林防火区内单位 |
森林防火区内单位的防火建设情况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71 |
对森林草原用火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履行防火责任,核查防火期内进入森林草原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履行防火措施 |
区林业局 |
森林草原中单位和个人 |
森林草原中单位和个人的用火行为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72 |
对森林公园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按要求编制总体规划 |
区林业局 |
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资源保护 |
10% |
1次/年 |
|
173 |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质量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取得有效的许可证;核查实际生产经营种类是否超出许可证核准的范围 |
区林业局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 |
执行情况 |
10% |
1次/年 |
|
174 |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行政检查 |
按照《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 2772-1999)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种子的含水量 |
区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 |
质量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75 |
对自然保护地的行政检查 |
核查自然保护地的规划是否按计划实施,检查自然保护地的资源保护状况 |
区林业局 |
自然保护地 |
自然保护地内开展的活动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176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
10% |
1次/年 |
|
177 |
对社会团体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0% |
1次/年 |
|
178 |
对慈善组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
区民政局 |
慈善组织 |
检查上述内容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0% |
1次/年 |
|
179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 |
现场监督检查,查阅相关设施设备、台账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
10% |
1次/年 |
|
180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 |
是否取得登记证等、是否执行使用间隔。 |
10% |
1次/年 |
|
181 |
对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经营者 |
水产苗种品种证、水产苗种许可证、经营备案申请情况 |
10% |
1次/年 |
|
182 |
对批准进口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批准进口的兽药经营者 |
是否有兽药注册证书,是否符合该兽药的质量标准 |
10% |
1次/年 |
|
183 |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
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国标 |
区农业农村局 |
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单位 |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84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行政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检查证书、标志牌、人员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屠宰检疫是否规范 |
10% |
1次/年 |
|
185 |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一)试验单位资质条件变化情况;(二)重要试验设备、设施情况;(三)试验地点、试验项目等备案信息是否相符; |
区农业农村局 |
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
是否依法取得肥料登记、是否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及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
10% |
1次/年 |
|
186 |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行政检查 |
按照《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检测工作规范》执行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 |
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等违禁添加和重金属 |
10% |
1次/年 |
|
187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生猪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场所“瘦肉精”情况 |
区农业农村局 |
养殖场、屠宰场 |
生猪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场所开展“瘦肉精”抽检,自检 |
10% |
1次/年 |
|
188 |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情况、合格证核发情况,合格证是否有效等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单位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情况、合格证核发情况 |
10% |
1次/年 |
|
189 |
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的真实性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单位 |
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90 |
对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行政检查 |
禁用渔具、禁用捕捞的国家规范 |
区农业农村局 |
禁用渔具使用单位和个人 |
对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91 |
对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单位 |
活动行为是否合法 |
10% |
1次/年 |
|
192 |
对兽药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兽药生产单位 |
是否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的兽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可追溯 |
10% |
1次/年 |
|
193 |
对兽药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单位 |
经营许可证合法性、兽药可追溯否、过期否、符合国家标准否 |
10% |
1次/年 |
|
194 |
对批准生产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批准生产的兽药经营单位 |
产品批准文号是否过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可追溯 |
10% |
1次/年 |
|
195 |
对新兽药研制活动的行政检查 |
新兽药研制活动的标准 |
区农业农村局 |
新兽药研制单位 |
对新兽药研制活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96 |
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合格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产品经营者 |
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97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合格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98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199 |
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检查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企业 |
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200 |
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检查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证明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单位 |
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201 |
对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查 |
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者 |
对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202 |
对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检查 |
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规范性 |
区农业农村局 |
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经营者 |
对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203 |
对水产苗种生产的检查 |
水产苗种生产规范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企业 |
对水产苗种生产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204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 "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 |
是否取得登记证等,是否执行使用间隔期 |
10% |
1次/年 |
|
205 |
对农药经营者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者 |
标签,使用记录 |
10% |
1次/年 |
|
206 |
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粮食收购企业 |
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207 |
对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央事权粮食经营企业 |
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情况 |
10% |
1次/年 |
|
208 |
对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区农业农村局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及个人 |
对监管对象采集活动开展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209 |
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猪定点屠宰场 |
生猪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场所落实防疫主任责任情况及对“瘦肉精”管理、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情况 |
10% |
1次/年 |
|
210 |
对地方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区农业农村局 |
地方事权粮食经营企业 |
1、下达、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年度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情况。 2、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情况。 3、地方储备粮与其它性质粮食混存情况。 |
10% |
1次/年 |
|
211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主要查验是否存在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未安装的,已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
区气象局 |
雷电灾害防御相关企业 |
防雷装置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212 |
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 |
核查《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区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
资质管理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213 |
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设计单位 |
防护部分 |
10% |
1次/年 |
|
214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
10% |
1次/年 |
|
215 |
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监理企业 |
从业行为是否合规 |
10% |
1次/年 |
|
216 |
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
10% |
1次/年 |
|
217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 |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
10% |
1次/年 |
|
218 |
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 |
质量行为是否达标 |
10% |
1次/年 |
|
219 |
人防工程施工企业质量行为和从业行为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施工企业 |
质量行为是否达标 |
10% |
1次/年 |
|
220 |
对人防工程的质量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
区人防办 |
人防工程施工企业 |
防护部分 |
10% |
1次/年 |
|
221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作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行政检查 |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
区人社局 |
生产经营企业 |
申报岗位 |
10% |
1次/年 |
|
222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
区人社局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223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校舍、理论教学与实训场地、设施设备等。 |
区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 |
教学场地管理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224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行政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区人社局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核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服务场所是否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225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区人社局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核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服务场所是否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226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区人社局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核查是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10% |
1次/年 |
|
227 |
劳动保障用工年审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行政处罚” |
区人社局 |
生产经营企业 |
劳动保障用工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
10% |
1次/年 |
|
228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区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
对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229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
区生态环境局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监管 |
10% |
1次/年 |
|
230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
1、项目是否有环评批复手续,使用的原料和使用量是否在环评批复范围内;2、是否按要求建设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3、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
10% |
1次/年 |
|
231 |
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 |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 |
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232 |
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企业 |
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达标排放情况 |
10% |
1次/年 |
|
233 |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 |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 |
对建设项目投产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在线监测、委托监测以及监督性监测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234 |
对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单位 |
对其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235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的行政检查 |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项目 |
1、项目是否有环评批复手续,使用的原料和使用量是否在环评批复范围内;2、是否按要求建设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3、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
10% |
1次/年 |
|
236 |
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的单位 |
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237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238 |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
3% |
1次/年 |
|
239 |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
5% |
1次/年 |
|
240 |
对经营者价格活动的行政检查 |
依照《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辖区内经营者 |
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 |
3% |
1次/年 |
|
241 |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保健食品经营者 |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落实 |
5% |
1次/年 |
|
242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5% |
1次/年 |
|
243 |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行政检查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公布2015年8月25日修订 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相关的法人、个人 |
检查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相关的法人、个人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5% |
1次/年 |
|
244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产品质量法、监督抽查实施办法、抽查实施方案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经营者 |
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企业明示合格的产品 |
3% |
1次/年 |
|
245 |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经营者 |
1、商品或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
3% |
1次/年 |
|
246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经营者 |
1、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幑;2、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 |
3% |
1次/年 |
|
247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
3% |
1次/年 |
|
248 |
对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1、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2、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3、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
5% |
1次/年 |
|
249 |
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乾认为其为广告 |
3%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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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 |
3% |
1次/年 |
|
251 |
对广告主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主 |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
3% |
1次/年 |
|
252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根据食品生产相关法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 |
5% |
1次/年 |
|
253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是否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 |
5% |
1次/年 |
|
254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
5% |
1次/年 |
|
255 |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依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检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
对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
5% |
1次/年 |
|
256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征求修改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意见,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面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 |
5% |
1次/年 |
|
257 |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
5% |
1次/年 |
|
258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检查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规定 |
5% |
1次/年 |
|
259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遵守本法情况的行政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
4% |
1次/年 |
|
260 |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三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上述信息。 |
5% |
1次/年 |
|
261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
5% |
1次/年 |
|
262 |
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认证结果监督检查:根据“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的获证信息,对获证组织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认证获证组织 |
检查认证获证组织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5% |
1次/年 |
|
263 |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计量单位 |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检查 |
5% |
1次/年 |
|
264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活动有关经营者 |
对计量器具及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
5% |
1次/年 |
|
265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及细则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 |
获证企业是否继续符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 |
5% |
1次/年 |
|
266 |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其对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方式选项。 |
4% |
1次/年 |
|
267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快照,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
5% |
1次/年 |
|
268 |
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行政检查 |
依照《行政处罚法》、《价格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 |
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是否违反价格法规、政策 |
5% |
1次/年 |
|
269 |
对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当前,国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1987年出台的《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只规定了物价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践中,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进行监管) |
依照《行政处罚法》、《价格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事业性单位 |
行政事业性单位乱收费行为 |
5% |
1次/年 |
|
270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并进行核验、登记,是否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更新。 |
5% |
1次/年 |
|
271 |
对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核查是否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或《计量专业项目合格证明》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等资质能力证明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检定人员 |
对计量检定人员的行政检查 |
5% |
1次/年 |
|
272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
依照执法检查结果、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渠道确定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如发现涉嫌违法,则决定是否立案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经营者 |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 |
4% |
1次/年 |
|
273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3.实施抽查检查 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5.对抽查发现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查处 |
5% |
1次/年 |
|
274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3.实施抽查检查 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5.对抽查发现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查处" |
3% |
1次/年 |
|
275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3.实施抽查检查 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5.对抽查发现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查处" |
5% |
1次/年 |
|
276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3.实施抽查检查 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5.对抽查发现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查处" |
5% |
1次/年 |
|
277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查看房屋产权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核实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 |
5% |
1次/年 |
|
278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3.实施抽查检查 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5.对抽查发现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查处" |
3% |
1次/年 |
|
279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3.实施抽查检查 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5.对抽查发现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查处" |
5% |
1次/年 |
|
280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核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存在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 |
5% |
1次/年 |
|
281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检查 |
受理举报或者日常工作中现场发现无照经营的情况。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
4% |
1次/年 |
|
282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3% |
1次/年 |
|
283 |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非法定计量单位 |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5% |
1次/年 |
|
284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1、制订检查方案;2、选定检查对象;3、明确检查标准;4、抽取样品进行检查,记录现场检查情况;5、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6、未发现问题的终止检查并向被检查单位告知检查结果;7、发现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4% |
1次/年 |
|
285 |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者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加强监督检查 |
5% |
1次/年 |
|
286 |
对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机构 |
1.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2.是否按要求储存、运输;3.是否使用过期失效产品;4.使用医疗器械是否注册等 |
4% |
1次/年 |
|
287 |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检查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零售企业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 |
5% |
1次/年 |
|
288 |
对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 |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暂行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零售企业 |
按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暂行办法》 |
5% |
1次/年 |
|
289 |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5% |
1次/年 |
|
290 |
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
现场查看是否擅自变更住所,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通过随机回访商标代理服务对象,抽查是否存在违反诚实信用,欺瞒、诋毁其他代理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代理机构 |
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是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是否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
3% |
1次/年 |
|
291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辖区内相关企业 |
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
5% |
1次/年 |
|
292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使用单位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293 |
对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计量器具是否依法检定,是否存在计量性能超差 |
5% |
1次/年 |
|
294 |
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核查招标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核查中招标投标程处是否是否符合要求 |
区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单位 |
招标投标程序管理 |
10% |
1次/年 |
|
295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防洪法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296 |
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合理、合法 |
10% |
1次/年 |
|
297 |
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行政检查 |
核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许可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许可程序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许可是否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298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
相关行业管理办法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要求 |
10% |
1次/年 |
|
299 |
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检查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进行审核、监督。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进行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00 |
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单位 |
对新建建筑物及设施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及符合验收程序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301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区水利局 |
取用水单位及个人 |
1.是否按照取水许可要求进行取水;2.是否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
10% |
1次/年 |
|
302 |
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查。 |
区水利局 |
水利施工图设计单位 |
检查设计报告、施工图纸等是否已经审查单位审查;是否加盖审查单位专用章,是否加盖审查人员专用章等。 |
10% |
1次/年 |
|
303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
区水利局 |
河道管理单位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04 |
对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行政检查 |
核查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许可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许可程序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许可是否合理。 |
区水利局 |
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许可单位 |
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许可是否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305 |
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行政检查 |
核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许可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许可程序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许可是否合理。 |
区水利局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许可单位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许可是否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306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行政检查 |
现场查看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等。 |
区水利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307 |
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行政检查 |
水法、防洪法 |
区水利局 |
水工程建设规划单位 |
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08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的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区水利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检测乙级单位资质、人员、设备是否符合标准。 |
10% |
1次/年 |
|
309 |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相关行业管理办法 |
区水利局 |
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
是否符合节约用水规定 |
10% |
1次/年 |
|
310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区水利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11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12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根据相关法规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13 |
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14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培训制度;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规定等。 |
10% |
1次/年 |
|
315 |
对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16 |
对已批准的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已批准的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17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18 |
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区水利局 |
河道采砂单位 |
1.是否按要求进行采砂; 2.是否影响河道行洪; 3.是否落实采砂责任制; 4.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人。 |
10% |
1次/年 |
|
319 |
对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的行政检查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检查启闭机质量是否达至国家规定标准 |
10% |
1次/年 |
|
320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防洪法、水法 |
区水利局 |
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21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的行政检查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
区水利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 |
检查是否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是否在资格有效期内且受聘于一家单位从业等。 |
10% |
1次/年 |
|
322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区水利局 |
非防洪建设项目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323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 |
区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24 |
对律所及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行政检查 |
法律援助条例 |
区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 |
援助案件情况 |
10% |
1次/年 |
|
325 |
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区司法局 |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326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双随机检查、现场检查、年度考核 |
区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1.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符合执业法定条件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
10% |
1次/年 |
|
327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六条 |
区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1.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符合执业法定条件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
10% |
1次/年 |
|
334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区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一)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328 |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考核 |
区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分所) |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329 |
对律师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考核 |
区司法局 |
律师 |
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330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六条 |
区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1.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符合执业法定条件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
10% |
1次/年 |
|
331 |
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区司法局 |
法律援助机构 |
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
10% |
1次/年 |
|
332 |
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行政检查 |
现场查验 |
区统计局 |
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独立提供统计资料,以及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等情况。 |
10% |
1次/年 |
|
333 |
对违反经济、农业普查条例行为的行政检查 |
现场查验 |
区统计局 |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
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规定的其他事项 |
10% |
1次/年 |
|
334 |
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政检查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从事宗教教务活动情况; 3.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事项情况; |
区统战部 |
宗教教职人员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从事宗教教务活动情况; 3.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事项情况; |
10% |
1次/年 |
|
335 |
对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行政检查 |
1、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资格条件。2、宗教教育培训超过3个月的是否按要求报批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资格条件。2、宗教教育培训超过3个月的是否按要求报批 |
10% |
1次/年 |
|
336 |
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行政检查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是否符合要求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是否符合要求。2、超过10万元是否报批。3、接受捐赠是否存在附加条件等。 |
10% |
1次/年 |
|
337 |
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核对法人登记的内容是否真实 |
10% |
1次/年 |
|
338 |
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是否提出申请。2、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是否经规划、建设审批等。 |
10% |
1次/年 |
|
339 |
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是否符合规定。2、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是否有提出申请。 |
10% |
1次/年 |
|
340 |
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是否按规定在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2、是否事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查。 |
10% |
1次/年 |
|
341 |
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是否提出申请。2、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建造地点、高度等是否合规。 |
10% |
1次/年 |
|
342 |
对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申请。2、活动现场是否符合有关要求。3、活动事项是否安全等。 |
10% |
1次/年 |
|
343 |
对宗教团体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履行法定职能(《宗教事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344 |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重点是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项目情况,特别是寺观教堂扩建、异地重建,在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情况; |
10% |
1次/年 |
|
345 |
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区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 |
消防、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防疫方面 |
10% |
1次/年 |
|
346 |
对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行为的行政检查 |
核查档案数量是否减少;核查档案内容是否涉密;核查卖出、赠送交易记录;核查买家或被赠送人的身份 |
区委办 |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 |
根据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
10% |
1次/年 |
|
347 |
对企业事业组织或个人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的行政检查 |
核实是否经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核查档案数量是否减少;核查档案内容是否属于国家所有;核查出卖、转让交易记录。 |
区委办 |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 |
根据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10% |
1次/年 |
|
348 |
对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行为的监督检查 |
核查赠送、交换、出卖档案复制件的审批手续;核查档案是否为国家所有;核查档案内容是否涉密; |
区委办 |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 |
根据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349 |
对个人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政检查 |
核查利用档案馆档案的调卷及归还记录;核实档案受损程度;核实丢失档案数量情况;核实损毁、丢失档案的价值。 |
区委办 |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 |
根据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情况 |
10% |
1次/年 |
|
350 |
对个人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擅自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政检查 |
核查利用档案馆档案的调阅及归还记录;核实是否未经许可进行抄录;核实档案是否开放;核实未开放档案是否上网或者对外进行了公布。 |
区委办 |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 |
根据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10% |
1次/年 |
|
351 |
对个人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涂改、伪造档案的行政检查 |
核查利用档案馆档案的调卷及归还记录;核实档案是否被涂改;核实档案的真实性。 |
区委办 |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 |
根据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涂改、伪造档案 |
10% |
1次/年 |
|
352 |
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 |
区卫健委 |
执业医师 |
抽查病历和处方,核对《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
10% |
1次/年 |
|
353 |
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二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目录,现场查看医疗机构诊疗场所的大型医疗器械,查看大型医疗器械的许可配置批准文件。 |
10% |
1次/年 |
|
354 |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的行政检查 |
职业病防治法 |
区卫健委 |
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 |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10% |
1次/年 |
|
355 |
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价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第四十二条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医院等级评审证书有效期间发现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 |
10% |
1次/年 |
|
356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条例实施细则》 |
区卫健委 |
公共场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档案、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空气质量、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状况 |
10% |
1次/年 |
|
357 |
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区卫健委 |
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执行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生标准规定情况) |
10% |
1次/年 |
|
358 |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看诊疗科目设置情况,抽查病历和处方,查看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技术情况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制度建立情况。 |
10% |
1次/年 |
|
359 |
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区卫健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
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是对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打击“两非”行为的监督。 |
10% |
1次/年 |
|
360 |
对护士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护士 |
抽查病历和处方,核对《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
10% |
1次/年 |
|
361 |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购用印鉴卡,是否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出入库、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 |
10% |
1次/年 |
|
362 |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执行相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生标准规定情况) |
10% |
1次/年 |
|
363 |
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抽查病历和处方,核对医师签名是否与留存的签名一致。检查是否存在真实的诊疗行为。 |
10% |
1次/年 |
|
364 |
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精神卫生法》第七十六条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职责范围内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 |
10% |
1次/年 |
|
365 |
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区卫健委 |
学校卫生、托幼机构 |
生活饮用水 教学环境检测 |
10% |
1次/年 |
|
366 |
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区卫健委 |
中医药诊疗机构 |
中医药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等是否法律法规要求 |
10% |
1次/年 |
|
367 |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检查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是否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是否及时处理、报告,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 |
10% |
1次/年 |
|
368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治等情况 |
10% |
1次/年 |
|
369 |
对预防接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区卫健委 |
预防接种机构 |
检查是否实施免疫规划,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购进、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疫苗生产企业的证明文件、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监测记录,是否有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 |
10% |
1次/年 |
|
370 |
对按职责分工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行政检查 |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区卫健委 |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机构 |
具有高度致残风险的用人单位对职工是否进行残疾预防相关知识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致残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提供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
10% |
1次/年 |
|
371 |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执行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生标准规定) |
10% |
1次/年 |
|
372 |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 |
履行信息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情况; |
10% |
1次/年 |
|
373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 |
区卫健委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否按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出厂的餐具、饮具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及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 |
10% |
1次/年 |
|
374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区卫健委 |
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10% |
1次/年 |
|
375 |
对放射诊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
区卫健委 |
放射诊疗机构 |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3.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4.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
10% |
1次/年 |
|
376 |
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
社会保险法第87、88条 |
区医保局 |
两定医药机构 |
以医保三大目录为依据,检查两定医药机构是否存在与目录要求不一致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377 |
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的监督检查 |
社会保险法第87、88条 |
区医保局 |
两定医药机构 |
以医保三大目录为依据,检查两定医药机构是否存在与目录要求不一致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378 |
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社会保险法第87、88条 |
区医保局 |
两定医药机构 |
以医保三大目录为依据,检查两定医药机构是否存在与目录要求不一致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379 |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第六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
区应急管理局 |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
是否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 |
10% |
1次/年 |
|
380 |
对尾矿库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尾矿库 |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
10% |
1次/年 |
|
381 |
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10% |
1次/年 |
|
382 |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10% |
1次/年 |
|
383 |
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粉尘涉爆企业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10% |
1次/年 |
|
384 |
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机械企业 |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
10% |
1次/年 |
|
385 |
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冶金企业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10% |
1次/年 |
|
386 |
对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建材企业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10% |
1次/年 |
|
387 |
对一般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一般工贸企业 |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情况 |
10% |
1次/年 |
|
388 |
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10% |
1次/年 |
|
389 |
对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有色企业 |
对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90 |
对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轻工企业 |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
10% |
1次/年 |
|
391 |
对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烟草企业 |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情况 |
10% |
1次/年 |
|
392 |
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纺织企业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0% |
1次/年 |
|
393 |
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 |
区应急管理局 |
安全培训机构 |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情况;依法依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0% |
1次/年 |
|
394 |
对典当行的行政检查 |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
区政府办 |
典当行 |
典当行营业执照、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一致,两证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悬挂等。 |
10% |
1次/年 |
|
395 |
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从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396 |
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397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398 |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情形的行政检查 |
1、开发企业是否取得资质。2、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情况;3、商品房销售是否明码标价公示; |
区住建局 |
开发企业 |
1、开发企业是否取得资质。2、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情况;3、商品房销售是否明码标价公示; |
10% |
1次/年 |
|
399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区住建局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行政监督管理检查 |
10% |
1次/年 |
|
400 |
对监理工程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区住建局 |
监理工程师 |
1.选取对象;2.进行检查;3.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当事人告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4.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
10% |
1次/年 |
|
401 |
对总承包特级、一级、铁路二级及部分专业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区住建局 |
总承包特级、一级、铁路二级及部分专业一级建筑业企业 |
1.选取对象;2.进行检查;3.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当事人告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4.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
10% |
1次/年 |
|
402 |
对总承包特级、一级、铁路二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区住建局 |
总承包特级、一级、铁路二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的建筑业企业 |
1.选取对象;2.进行检查;3.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当事人告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4.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
10% |
1次/年 |
|
403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发承包情况的行政检查 |
被检查企业需要提供企业已取得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 |
区住建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 |
建筑业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 |
10% |
1次/年 |
|
404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发承包情况的行政检查 |
被检查企业需要提供企业已取得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 |
区住建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 |
建筑业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 |
10% |
1次/年 |
|
405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进行行政检查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 |
区住建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进行评估 |
10% |
1次/年 |
|
406 |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07 |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393号发布)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08 |
对有关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参建单位及个人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
区住建局 |
有关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参建单位及个人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09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安全生产法》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10 |
对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安全生产法》 |
区住建局 |
工程施工单位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11 |
对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
1.《安全生产法》 |
区住建局 |
工程建设单位 |
行政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12 |
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行政检查 |
要求被检查人员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 |
区住建局 |
造价工程师 |
要求被检查人员提供注册证书、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
10% |
1次/年 |
|
413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28号)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28号) |
10% |
1次/年 |
|
414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
贯彻落实住建部施工安全管理文件等情况,生产在建工程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风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和日常检查情况,安全负责人到岗情况。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贯彻落实住建部施工安全管理文件等情况,生产在建工程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风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和日常检查情况,安全负责人到岗情况。 |
10% |
1次/年 |
|
415 |
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业乙级及以下、事务所)申请及监理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
被检查企业需要提供企业已取得的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合同 |
区住建局 |
工程监理企业 |
工程监理企业是否取得资质,是否超越资质承揽监理业务 |
10% |
1次/年 |
|
416 |
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检查 |
根据媒体曝光、投诉举报、领导批示开展重点检查。 |
区住建局 |
工程消防设计单位 |
1.该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2.该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3.该工程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
10% |
1次/年 |
|
417 |
对投入使用的特殊建设工程是否获得消防验收许可的行政检查 |
根据媒体曝光、投诉举报、领导批示开展重点检查。 |
区住建局 |
特殊建设工程 |
1. 该工程是否获得获得消防验收许可;2.该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
10% |
1次/年 |
|
418 |
对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是否获得消防设计审查许可的行政检查 |
根据媒体曝光、投诉举报、领导批示开展重点检查。 |
区住建局 |
特殊建设工程 |
1. 该工程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查;2.该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10% |
1次/年 |
|
419 |
对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四条 |
区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 |
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20 |
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行政检查 |
是否有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资质证书变更、延续、备案、注销等 |
区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
资质办理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421 |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行政检查(部发证)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山 |
对所辖区域内市级发证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等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0% |
1次/年 |
|
422 |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行政检查(省级以下发证) |
1.生成检查任务; 2.依据检查任务进行现场检查; 3.对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4.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当事人告知检查结果;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5.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山 |
对市级发证矿山是否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开展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23 |
对全国地图的行政检查 |
核对《地图内容审查上岗证》及《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上岗证》,是否符合注册地点、类别、范围规定 |
区自然资源局 |
地图编制机构及人员 |
随机抽查地图编制人员 |
10% |
1次/年 |
|
424 |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业权人 |
开发利用方案是否执行到位 |
10% |
1次/年 |
|
425 |
对矿业权人是否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的行政检查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业权人 |
矿业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并进行公示,对于截止年度信息填报结束之日,矿业权人未按规定公示年度信息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并查实矿业权年度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并查实矿业权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律义务不到位的,纳入异常名录。 |
10% |
1次/年 |
|
426 |
对矿业权人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政检查 |
依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业权人 |
矿业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并进行公示,对于截止年度信息填报结束之日,矿业权人未按规定公示年度信息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并查实矿业权年度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并查实矿业权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律义务不到位的,纳入异常名录。 |
10% |
1次/年 |
|
427 |
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检查 |
核查保密场所是否符合保密相关要求等 |
区自然资源局 |
涉密基础测绘场所 |
核查保密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428 |
对建立并维护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 |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是否审批,是否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
10% |
1次/年 |
|
429 |
对土地使用权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为的行政检查 |
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行检查 |
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使用权人 |
是否存在非法转让行为 |
10% |
1次/年 |
|
430 |
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的行政检查 |
通过现场或线上提供的合同文本等材料,结合测绘项目备案管理系统,核查测绘资质单位项目业务范围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法转包等情况 |
区自然资源局 |
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 |
是否依法开展测绘活动,测绘合同、技术设计书等 |
10% |
1次/年 |
|
431 |
对测绘成果质量的行政检查 |
依据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管系统查看项目基本情况,双随机抽取被检单位受检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
区自然资源局 |
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 |
依据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管系统查看项目基本情况,双随机抽取被检单位受检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
10% |
1次/年 |
|
432 |
对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 |
涉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核查是否建立申领、使用、借阅、销毁等工作台账;核查是否存在擅自复制、转让涉密测绘成果事宜; |
10% |
1次/年 |
|
433 |
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开展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 |
是否有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行为;是否有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行为;是否有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
10% |
1次/年 |
|
434 |
对测绘成果资料汇交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从事测绘活动的法人 |
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是否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是否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
10% |
1次/年 |
|
435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农用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
是否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是否占有农用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等 |
10% |
1次/年 |
|
436 |
对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检查进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是否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查审查文件 |
区自然资源局 |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的单位 |
合法性符合要求 |
10% |
1次/年 |
|
437 |
对探矿权、采矿权企业执法监督检查 |
1、制定检查计划;2、开展双随机检查;3、公开检查结果;4、依据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分级立案查处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区自然资源局 |
探矿权、采矿权企业 |
采矿权、探矿权企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情况是否依法依规 |
10% |
1次/年 |
|
438 |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 |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
10% |
1次/年 |
|
439 |
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②《江西省消防条例》、③《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
是否存在不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擅自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冒用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是否存在不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在改正期间继续从事相应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10% |
1次/年 |
|
440 |
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2号)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经营者 |
1.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是否具备技术鉴定证书;2.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应当进行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消防产品,是否具备型式检验合格和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10% |
1次/年 |
|
441 |
对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建筑物或者场所 |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3.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
10% |
1次/年 |
|
442 |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进行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
区文广新旅局 |
违规进行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其他建设者 |
是否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
10% |
1次/年 |
|
443 |
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旅行社 |
1.旅行社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是否悬挂在明显的位置,证件与地址是否相符。 |
10% |
1次/年 |
|
444 |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个人 |
演出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序良俗 营业性演出活动是否经过审批 演出是否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是否组织演员假唱 营业性演出是否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
10% |
1次/年 |
|
445 |
对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演出是否已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是否组织演员假唱 营业性演出活动是否经过审批 演出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
10% |
1次/年 |
|
446 |
对导游人员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导游人员 |
旅行社录用的导游人员是否有导游资格证 |
10% |
1次/年 |
|
447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开办娱乐场所或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娱乐场所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有限入标志 |
10% |
1次/年 |
|
448 |
对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演出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
10% |
1次/年 |
|
449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上网是否有违规的游戏内容 是否在规定时间以外营业 是否在显眼位置悬挂营业执照 |
10% |
1次/年 |
|
450 |
对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否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是否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就演出活动中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理等事项与演出举办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否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10% |
1次/年 |
|
451 |
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旅行社是否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旅行社是否存在虚假广告行为 旅行社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是否悬挂在明显的位置,证件与地址是否相符 旅行社是否足额缴纳质保金 |
10% |
1次/年 |
|
452 |
对企业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个人 |
旅行社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是否悬挂在明显的位置,证件与地址是否相符 旅行社组团时是否与游客签订合同,合同是否规范 旅行社是否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旅行社是否足额缴纳质保金 旅行社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欺骗游客行为 |
10% |
1次/年 |
|
453 |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是否有证件并悬挂在明显位置 |
10% |
1次/年 |
|
454 |
对拟从事导游服务的个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个人 |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 旅行社录用的导游人员是否有导游资格证 旅行社是否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 |
10% |
1次/年 |
|
455 |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是否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
10% |
1次/年 |
|
456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资质明示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
10% |
1次/年 |
|
457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信息变更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姓名是否变更 |
10% |
1次/年 |
|
458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审制度建设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 |
10% |
1次/年 |
|
459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急处置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是符合有关规定 |
10% |
1次/年 |
|
460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产品信息记录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
10% |
1次/年 |
|
461 |
对从事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 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和旅游部的批准文号 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活动是否由取得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 |
10% |
1次/年 |
|
462 |
对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擅自变更产品名称或者增删产品内容 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是否与文化和旅游部的批准文号相一致 单位内容增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是否与文化和旅游部的批准文号相一致 |
10% |
1次/年 |
|
463 |
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内容是否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
10% |
1次/年 |
|
464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级简章发布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考级活动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是否组织艺术考级前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 考级简章内容是否包括开考专业、设点范围、考级时间和地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
10% |
1次/年 |
|
465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变动备案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艺术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的,是否自变动之日起2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
10% |
1次/年 |
|
466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后备案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考级活动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是否自每次艺术考级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考级结果报审批机关备案 |
10% |
1次/年 |
|
467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级内容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考级活动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艺术考级的内容是否按照本机构教材确定 |
10% |
1次/年 |
|
468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常设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和开考专业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考级活动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是否组建常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 |
10% |
1次/年 |
|
469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有承办单位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是否按规定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 委托的承办单位是否符合规定 |
10% |
1次/年 |
|
470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资格条件及合作协议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有承办单位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是否按规定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 |
10% |
1次/年 |
|
471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考级活动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是否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
10% |
1次/年 |
|
472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聘任考官的执考行为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考级活动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
执考考官是否由艺术考级机构派遣,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实行回避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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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现场核对上网人员身份证件与收费系统证件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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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现场核对上网人员身份证件与收费系统证件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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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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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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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78 |
对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对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79 |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企业、个人 |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行政检查搜集证据 |
10% |
1次/年 |
|
480 |
对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的企业、个人 |
对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1 |
对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 |
对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2 |
对经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对经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3 |
对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对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4 |
对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检查对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 |
10% |
1次/年 |
|
485 |
对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文艺表演团体 |
对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6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7 |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8 |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89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0 |
对娱乐场所未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娱乐场所未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1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行为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行为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报告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2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娱乐场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3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域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域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4 |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域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域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
10% |
1次/年 |
|
495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未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未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6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互联网文化单位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7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按期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498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等行为 |
10% |
1次/年 |
|
499 |
对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经营艺术品的行政检查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经营艺术品机构或个人的艺术品 |
10% |
1次/年 |
|
500 |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是否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
10% |
1次/年 |
|
501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02 |
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03 |
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04 |
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05 |
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是否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10% |
1次/年 |
|
506 |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是否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
10% |
1次/年 |
|
507 |
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个人 |
旅行社是否存在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08 |
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在旅游行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09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10 |
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1 |
对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行政检查 |
《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旅行社 |
对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2 |
对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个人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3 |
对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4 |
对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接待服务能力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5 |
对领队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领队 |
对领队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6 |
对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 |
是否存在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17 |
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8 |
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19 |
对旅行社要求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0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行政检查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1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履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职责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2 |
对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3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4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行政检查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5 |
对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行政检查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26 |
对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行政检查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7 |
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行政检查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组团社或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8 |
对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 |
对旅游行业组织、旅行社为导游证申请人申请取得导游证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29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件且拒不改正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不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或者备案的领队不具备领队条件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30 |
对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导游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31 |
对导游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 |
10% |
1次/年 |
|
532 |
对导游执业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对导游执业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33 |
对导游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等的行为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导游是否存在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的行为 |
10% |
1次/年 |
|
534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35 |
对旅行社未履行《旅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未履行《旅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36 |
对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领队 |
对导游、领队是否私自承揽业务等行为 |
10% |
1次/年 |
|
537 |
对旅行社给予或者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对旅行社给予或者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38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是否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 导游是否履行合同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行为的检查 |
10% |
1次/年 |
|
539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推荐或者安排不合格的经营场所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导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有推荐或者安排不合格的经营场所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推荐或者安排不合格的经营场所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
10% |
1次/年 |
|
540 |
对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的行政检查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情况核查 |
10% |
1次/年 |
|
541 |
对旅行社未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行政检查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是否传播了违规有害节目监管中心负责监测监看 |
10% |
1次/年 |
|
542 |
对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的行政检查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 |
是否擅自提供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服务核查 |
10% |
1次/年 |
|
543 |
对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的行政检查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台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44 |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节目内容违反规定要求开展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节目内容违反规定要求开展业务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45 |
对非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非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 |
对非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46 |
对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制作情况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电视剧制作机构 |
对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制作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47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48 |
对付费频道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付费频道开办机构 |
对付费频道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49 |
对依法设置安装和使用卫星设施用户的行政检查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依法设置安装和使用卫星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用户 |
对依法设置安装和使用卫星设施用户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0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租转让播出时段或与系统外机构合资、合作经营广播电视频道(率)、播出时段,与其它播出机构合办广播电视频道(率)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租转让播出时段或与系统外机构合资、合作经营广播电视频道(率)、播出时段,与其它播出机构合办广播电视频道(率)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1 |
对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
对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2 |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开展业务的行政检查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开展业务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3 |
对非法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非法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
对非法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4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5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违规引进、播出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行政检查 |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违规引进、播出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6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7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8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套数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套数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59 |
对擅自建设、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单位 |
对擅自建设、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0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1 |
对(省级以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依法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 |
对(省级以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2 |
对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线)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开展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线)的机构 |
对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线)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3 |
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开展业务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 |
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开展业务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4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5 |
对擅自使用频率、未按许可参数使用频率(小功率)的行政检查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可开办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送业务的单位 |
对擅自使用频率、未按许可参数使用频率(小功率)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6 |
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责任单位 |
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7 |
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 |
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8 |
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的行政检查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条例及专业实施细则》 |
区文广新旅局 |
行业网络安全责任单位 |
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69 |
对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0 |
对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行政检查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编印单位 |
对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1 |
对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2 |
对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行政检查 |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个人 |
对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3 |
对出国参加国际书展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出国参加国际书展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4 |
对新闻单位、新闻记者的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新闻记者、新闻单位 |
对新闻单位、新闻记者的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75 |
对印刷宗教用品验证有关批准文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印刷企业 |
对印刷宗教用品验证有关批准文件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6 |
对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
对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7 |
对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行政检查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印刷企业 |
对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8 |
对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79 |
对进口出版物目录备案核准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进口出版物目录备案核准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0 |
对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展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对出版物发行业务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1 |
对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个人 |
对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2 |
对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出版物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出版物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3 |
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及其出版活动的日常行政检查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及其出版活动的日常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84 |
对网络出版物内容质量的行政检查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网络出版物内容质量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5 |
对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6 |
对印刷业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印刷企业、个人 |
对印刷业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7 |
对为出版物发行业务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为出版物发行业务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 |
对为出版物发行业务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8 |
对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出版单位 |
对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89 |
对进口电子出版物成品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进口电子出版物成品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0 |
对全国性、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市、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出版、发行协会 |
对全国性、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1 |
对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及其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文广新旅局 |
新闻单位及其驻地方机构、人员 |
对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及其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
10% |
1次/年 |
|
592 |
对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单位、个人 |
对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3 |
对进口音像制品成品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 |
对进口音像制品成品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4 |
对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
区文广新旅局 |
企业、个人 |
对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5 |
对复制单位守法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复制单位 |
对复制单位守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6 |
对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单位、个人 |
对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7 |
对新增报纸出版资源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报纸出版单位 |
对新增报纸出版资源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8 |
对报纸资源调整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报纸出版单位 |
对报纸资源调整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599 |
对报纸出版活动的行政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报纸出版单位 |
对报纸出版活动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600 |
对擅自设立复制单位或擅自从事复制业务的行政检查 |
《复制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复制单位 |
对擅自设立复制单位或擅自从事复制业务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601 |
对著作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著作权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对著作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602 |
对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党政机关、企业 |
对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603 |
对未经审批将发掘文物或自然标本运送出境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 |
区文广新旅局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对未经审批将发掘文物或自然标本运送出境行为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604 |
对文物购销、拍卖经营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企业 |
对文物购销、拍卖经营进行检查 |
10% |
1次/年 |
|
605 |
对博物馆陈列展览举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博物馆条例》 |
区文广新旅局 |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