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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地勘单位征集公告

文章来源: 上饶市广丰区市正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4-04-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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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地勘单位征集项目,欢迎具备专业资质及技术能力的地勘单位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市正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

3、项目地点:上饶市广丰区法院内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681.26平方米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5、技术服务费:依据《广丰区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服务类指导价的通知》(广公管办〔20232号)相关文件标准计取,最终地勘费结算金额以行业规范和实际工程量为准。

7、服务范围:满足行业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出具满足行业规范和设计深度的勘察报告,并通过图审单位的勘察合格审查。

8、征集单位报名后,征集单位将邀请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不少于3家)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通过竞价方式选取中选方。

二、地勘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征集当场、当时、当众提供下列所有证件及材料的复印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证书

5、拟派本项目其他勘察人员,需具备中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6、报名单位需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且在上饶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7、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征集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的设计单位请在20244191630前将《地勘单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地勘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报名前(不含当月)连续六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请各报名申请人在报名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现场查验社保,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如拟派委托代理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原退休单位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请各报名申请人在报名时送至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市正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白鹤畈车站内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27931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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