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的财政预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按照镇人大会议提出的财政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加大财源培植,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和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的特殊杠杆作用,为湖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镇共完成财政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126%,创造了广丰乡镇财政收入的新纪录,总量位列全市第三,总量和增幅位列全区第一。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镇财政支出预算资金(含转移支付资金)为 1519.13万元,其中:预算内 1403.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116.03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数增加 1.27%。
1、预算内经费支出
(1)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44.1万元(含老干部支部、老年大学工作专项经费 3 万元、妇联工作经费 3万元),比上年增加 5% ;
(2)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经费 45 万元,比上年增加12.5 ;
(3)人大工作专项经费 3 万元;
(4)行政管理费支出 8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 ;
(5)民政事业费支出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 ;
(6)计生事业费支出 20万元;
(7)农林水事业费支出160万元,比上年增加 14.29% ;
(8)财政事业费支出8万元;
(9)教育专项支出1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
(10)文化事业支出5万元;
(11)创新社会治理支出 50万元(含信访、安全生产工作支出),比上年增加4.17%;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 10 万元;
(13)公共卫生经费 190万元(含周边绿化环境、消杀药品和病媒防治等),比上年增加 7.95%;
(14)新农村建设支出 210万元,比上年增加 16.67 %;
(15)城镇建设支出 350 万元(含控违拆违工作支出);
(16)科技创新支出 15万元;
(17)应急工作经费(防汛、防火、抗旱、防疫、气象防灾减灾)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0%;
(18)造林绿化50万元;
(19) 纪委办案工作经费 12 万元;
(20)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6万元,较上年增加 20%。
2、转移支付资金支出(与上年持平)
(1)两级办学支出33.3万元;
(2)计划生育支出5.96万元;
(3)优抚经费支出5.56万元;
(4)武装工作经费2万元;
(5)其他统筹经费29.2万元;
(6)100%教育集资12.6万元;
(7)村级经费(含五保户)26.7万元;
(8)退耕还林经费0.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