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郑佰水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字体:   

根据镇党委会研究决定,郑佰水同志任壶峤镇敬老院副院长,享受正村级待遇。免去郑佰水同志朱师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