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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10万元以下(不含)较小单项工程项目打捆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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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文件,现将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10万元以下(不含)较小单项工程项目打捆进行公开简易打捆发包,有关发包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工程的概况:

1、发包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10万元以下(不含)较小单项工程项目打捆;

3、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

4、服务期限:半年或半年内已完成较小单项工程承包累计总额100万(不含)。

5、招标范围: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10万元以下(不含)较小市政、水利单项工程项目,承包总额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如果超过半年有效期或承包总额达到10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业主单位重新启动随机“摇号”确定新的“中选承包商”。

二、发包方式:业主根据项目性质,随机摇号产生[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各一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为“金山表单”电子签到人(委托代理人须为建造师本人且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及本人身份证;

2、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等违法行为。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的截图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预选承包商中随机摇号各产生一家承包单位。

2、公示:对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政务网进行为期1日的公示。

五、本工程采用简易公开打捆发包程序,请按发包细则要求进行报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广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丰政务网上发布。

七、各响应人应各自独立参加响应,严禁围标、串标,发现线索移交区扫黑办查处。区扫黑办电话:0793-2652517

八、发包公告发布时间及方式:

1、发包公告时间:20230324日至20230328日。

2、发包公告及细则下载地址: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政务网中自行下载。

九、本项目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丰区政务网进行公告,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了解招标相关情况,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金山表单”电子签到即为报名成功。

十、联系方式:

发包代理机构: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诸女士  联系电话:18170434155

发包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13617930796

发包单位监督机构:

  20230324

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10万元以下(不含)较小单项工程项目打捆发包细则

一、发包时间:20230329900分。

二、发包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工程概况及发包范围: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10万元以下(不含)较小市政、水利单项工程项目,承包总额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如果超过半年有效期或承包总额达到10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业主单位重新启动随机“摇号”确定新的“中选承包商”。

四、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为“金山表单”电子签到人(委托代理人须为建造师本人且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及本人身份证;

2、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等违法行为。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的截图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微信直播摇号),以上材料扫描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

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③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④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⑤上传到PDF格式文件中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⑥因签到时联系方式有误、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⑦项目业主或行政监管部门(或授权项目业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⑧签到时投标单位填写的公司全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或重复签到,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定标:

1、本工程暂无报价,无需提供报价承诺书;

2、本工程实行无接触网上招标报名签到二维码:

报名单位可加入水利以下3个微信群(每个投标单位只能进其中一个微信群)

报名单位可加入市政以下3个微信群(每个投标单位只能进其中一个微信群)

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202303297:00-202303299:00分在“金山表单”的签到系统内进行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手写电子签名、联系电话)即为签到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一)签到截止后,代理机构会以表格形式,将全部报名的投标单位,通过微信群公布,以表中的编号作为摇号的球号顺序。

(二)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15家备选承包商(并同时抽取5家备选承包商作为替补15家备选承包商,第一摇取替补备选承包商作为第一个替补15家备选承包商,以此类推。当资格审查合格承包商不足15家时,不在补入备选承包商),由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备选承包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注:随机摇号抽取的备选承包商(15+5)需按要求在20分钟内将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发至邮箱19047825525@189.cn(以第一次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时无效),文档必须以投标单位全称命名。

(三)1、资格审查:主要核查法人证书(或者委托代理人须为建造师本人且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其中资质证书若是通过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下载电子打印件需明示官网网站,以便查验)。

2、当报名单位在15 家(含15 家)以下3 家以上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名单;由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或授权项目业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3、当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只要有2 家以上(含2 家)有效单位响应,即可进行随机“摇号”产生1 家中选承包商;当仅有1 家有效响应报名单位,则直接确定该响应单位为中选承包商。如果没有响应报名单位时,则由项目指挥部或项目业主单位通过会议研究,从市场中择优选定中选承包商。

4、对经查验合格的备选承包商再进行随机编号,业主单位随机抽取1家为中选承包商,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排序人即为中选承包商并当场宣布中选结果;

5、抽取方式采用机器吹号,由业主单位在发包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五)、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3日内到业主单位提交相应原件资质接受复查。

温馨提示:1、投标单位提交信息错误或者错过信息收集期导致未能报名(签到)成功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如中标单位伪造虚假信息、资料,导致的招投标工作无法完成,将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方签订合同,按中标单位自动放弃处理,招标单位重新组织开标。

2、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发包人与中选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3.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未实行愿按废标处理并接受处罚并自愿列入黑名单。

4、中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选价,中选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七、联系方式:

发包代理机构: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诸女士  联系电话:18170434155

发包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13617930796

发包单位监督机构: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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