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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镇2017年生态保护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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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促进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建设紧密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计划,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耕地资源整治

  1.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对确定实施项目的贫困村逐村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提高农田质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2.加强耕地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整治的耕地,保持原承包权不变,继续由原承包人耕种;新增加的耕地,可留给村集体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二)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

    1.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计划。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3-5年时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400元的政策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毛竹、高产油茶等经济林。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还林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2.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枧溪河水系流域生态补偿,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45万亩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3.实施“555”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全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主要针对毛竹、油茶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等措施,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100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全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100元。

    4.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毛竹、马家柚等特色经济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林。

    5.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6.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丰溪河水系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乡镇、村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7.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山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8.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全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一个专家团队结对一个贫困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加强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安排在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高贫困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粪便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整合农村能源环保、畜禽标准化项目建设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使贫困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0%;2018年起,继续安排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巩固提升治理成果,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大耕地重金属、化学品等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激励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各村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强化监督考核。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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