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枧底镇关于要求审批2024年度第二批农民建房农转用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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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人民政府:
    为实施广丰区枧底镇村镇规划,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效解决农民住房困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乡镇(街道)拟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农民建房农转用。该批用地涉及东井村居,用地总面积123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38.30平方米(耕地1224.55平方米),未利用地0.00平方米。该批用地需农用地转用1238.30平方米。经审查,该批用地具备农民建房农转用报批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四十五条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赣自然资发〔2020〕5号)文件精神,现上报该批用地,请予批复。



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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