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支部、镇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广丰区委组织部(广组字【2024】11号)文件精神,并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王思思同志任枧底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 鲍地灵同志任溪西村村委会主任助理; 以上两位同志待遇报酬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