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陈乐洪同志兼任枧底镇人民政府财务专管员; 李维胜同志任镇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 朱发强同志任镇计生行政助理员; 张小飞同志任镇民政所副所长、民政助理员;
特此通知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