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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镕师、黄丽两名同志任职定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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枧发〔2022〕32号

中共广丰区委组织部: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五个文件的通知》(中组发[2019]10号)、《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11〕62号)有关规定及广丰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枧底镇组织考核组于202281日对2021新招录公务员叶镕师、黄丽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叶镕师、黄丽两位同志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考核组认定叶镕师、黄丽两位同志试用期考核等次为合格枧底镇党委202281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叶镕师、黄丽两位同志按期转正定级,具体信息如下:

叶镕师,汉族,19912月出生江西上饶广丰人,大学本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毕业,于20217月录用,现任广丰区区枧底镇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建议任命为一级科员

黄丽,汉族,1987年10月出生江西上饶广丰人,大学本科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于20217月录用,现任广丰区区枧底镇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建议任命为一级科员

妥否,请批示!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委员会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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