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溪镇位于县城中心区西北部,辖区总面积38.8平方公里,耕地1.26万亩,总人口2.86万人,铜钹山大道、广玉公路、沪昆高速公路广丰连接线横贯其中,交通便利。境内蕴藏着丰富的黑滑石、磷矿石、膨润土。土地肥沃、水利资源丰富,是县城蔬菜生产基地之一。2005年度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百强乡镇”,2006年度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畜牧业百强乡镇”,被市综治委评为“平安乡镇”。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以发展为总抓手,狠抓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将下溪建成县城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与县城无缝对接,将下溪建成县城的‘中心区’,稳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下溪建成县城居民的‘菜篮子’;择机发展旅游业,将下溪镇建成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后花园’;四轮驱动,和谐发展,稳步跻入全省百强乡镇的先进行列,实现下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发展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镇共有非公有制企业6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5家,年纳税额达1560万元,已落户芦林工业园区7家,湖丰特色工业园区1家,初步形成了矿业、建材、化工、家俱、轻工五大支柱产业链。2007年完成招商引资1.63亿元,实现财政收入2680万元,粮食总产量8808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980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项荣鲁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曾生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话:281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