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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山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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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山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新格局,现就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开发城北”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底,各村(居)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各村(居)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统一组织,多方共育。镇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统一标准,分类培育。从基层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法律明白人”,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统一管理,注重实效。坚持“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二、“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

2.“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主要职责

1.“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基层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三、“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

(一)严格遴选程序

以村(居)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两委”推荐、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自荐推荐。凡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居)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

2.组织遴选。村(居)“两委”对照“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并在村组干部、党小组长、致富能手、群众代表、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3.考核上岗。对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及“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由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法律明白人”侧重培训、考核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居)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领导小组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法律明白人”骨干侧重培训、考核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二)注重培养方式

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集中系统辅导。统一制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素质提升计划,整合资源和力量,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讲师团队伍;针对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编写一本实用管用的培训教材;利用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在每个村(居)建立一所功能齐全的“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轮训。原则上“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上报区集中轮训,每年至少2次、12个课时以上。

2.现场观摩教学。结合“法律六进” “送法下乡”等活动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针对农村多发的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与土地征收、林地林权纠纷和森林资源保护、物业管理、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民间借贷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庭审观摩、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对“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开展现场观摩教学。

3.远程网络培训。建立“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组建镇实施“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点对点解答其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建“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三)强化使用管理

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检验“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队伍,积极为“法律明白人”搭建履职尽责平台,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

1.积极搭建平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镇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即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祠堂,在建立一所法治讲堂,作为“法律明白人”培训和开展活动的主阵地;在人口聚居、流动人口集中的位置,设置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有条件的村(居),还可建设法治主题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配合“农家书屋”建设,积极开展图书捐赠活动,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确保法治类图书不少10种100册,法治类报刊、杂志不少于2种;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不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巩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果,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达标创建,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为“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2.日常管理。 各村(居)要履行“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档案台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其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并及时记录在案。

3.考核奖惩。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有关措施,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予以激励。农林水等单位对农业开发户、养殖大户“法律明白人”要予以技术帮扶;劳动就业等部门要为缺乏实用技术的“法律明白人”给予帮扶;综治、妇联在开展平安家庭评比时对“法律明白人”予以优先评选;宣传部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时对“法律明白人”予以倾斜。积极在“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适时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增强其岗位意识和荣誉感。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四、切实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各村(居)、各单位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位置,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并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村(居)要承担起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并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确保形成工作推进的合力。

(三)完善保障机制

要从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的战略高度,把加强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给予充分保障。

(四)营造浓厚氛围

以繁荣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积极总结、推广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形成家积极参与 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结果运用

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镇主要督查调查工作范围,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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