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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排山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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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排山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排山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3月9日
  
主题词:集中整治     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方案      通知
中共排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
                                              (共印25份)
排山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
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2〕2号)、《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4号)、《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饶办发[2012]1号)和《广丰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广发(2012)6号)以及市、县“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动员会议精神,现就2012年在全镇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镇集中整治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镇里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在贯彻落实市、县“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动员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僵”,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拖”,权力运行中的“私、奢、贪、腐”,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力争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实现少阳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镇政府各站所、镇直各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落实排发〔2012〕12号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问题
1、坚决纠正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昏昏庸庸,碌碌无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2、坚决纠正工作标准不高,懒于学习,懒于思考,懒于干事;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等现象。
3、坚决纠正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开会迟到、瞌睡,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等现象。
4、坚决纠正思想僵化,墨守成规,片面强调条条规定,执行政策呆板教条,只求四平八稳,贻误发展机遇等现象。
5、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等现象。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问题
1、坚决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等现象。
2、坚决纠正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工作靠虚报,政绩靠乱吹;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甚至为一己政绩引进污染企业,导致老污染源未解决、新污染源又出现等现象。
3、坚决纠正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调研蜻蜓点水,抓工作浮光掠影,不解决实际问题等现象。
4、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骄傲自满,霸气十足,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等现象。
5、坚决纠正公仆意识淡薄,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人世故圆滑,争功诿过,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在保障房建设中掺水分、分配中坏规矩等现象。
6、坚决纠正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征地拆迁不依法依规,强征强迁,克扣、截留、拖欠补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
7、坚决纠正干事畏惧困难,遇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群众希望得到解决的事不去积极想办法落实,遇到有名利的事却抓住不放等现象。
(三)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私、奢、贪、腐”问题
1、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现象。
2、坚决纠正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现象。
3、坚决纠正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等现象。
4、坚决纠正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个人生活腐化,追求享乐,灯红酒绿,低级趣味,不能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等现象。
5、坚决纠正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现象。
6、坚决纠正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等现象。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坚决纠正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等现象。
2、坚决纠正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超时限等现象。
(五)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坚决纠正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等现象。
2、坚决纠正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等现象。
3、坚决纠正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等现象。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动员阶段(2月10日—3月31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赣发〔2011〕17号文件、饶发〔2012〕2号、广发〔2012〕4号文件以及市、县“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全镇要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认真组织学习全县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赣发〔2011〕17号、饶发〔2012〕2号、广发〔2012〕4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排发〔2012〕12号文件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排查,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站所、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排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同时,各站所、镇直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乡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镇整治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全镇的工作进行检查。
2、开展暗访。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站所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调整岗位、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要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等。要注意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分工。各站所、镇直各单位要根据排发〔2012〕12号文件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乡纪委要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各活动开展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坚持整改到位。各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坚持边整边改讲究实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3、严格实行考核。各站所要按时将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乡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平时和集中测评进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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