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泉波镇梧桐坞村张家滑坡项目治理中产生的砂岩矿资源,两次于上饶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拍卖,均流拍。因此泉波镇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8月17日9时在泉波镇人民政府三楼面向社会举行“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梧桐坞村张家砂岩矿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所在位置 |
数量(万吨) |
起拍价 (万元) |
1 |
广丰区泉波镇梧桐坞村 |
4.5042 |
0 |
二、拍卖方式:采用以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内科瑞矿评字(2023)第A060号。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初步判断适用于砖瓦制作)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方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
4、清转运标的的装载、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由转让方予以监管。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道路运输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应遵守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车、运输、存放、使用、交易时,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若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17时止,凭电话联系登记报名。
联系电话:15946881757徐先生 13707931815 叶先生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人民政府0793-2736006
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