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泉波镇应急装备器材购置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负责泉波镇应急器材物资采购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服务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资质和业绩,具有能够承担政府采购服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承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报价须知
1.该项目控制价为8万元(人民币含税)。
2.原则上,本次询价竞标规则为采购相关物品进行单项报价,在单项综合报价最低价者得。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拒绝接收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报价书。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要求
询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递交询价单时,以下资料还需附在报价书后一并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报价清单;
5.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以上资料需密封装袋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七都社区文昌路19号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5079381009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