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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城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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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城管党发[2013]5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城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局机关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党支部: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城管系统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授予路灯亮化管理所获得“2012年广丰县城市管理系统先进单位一等奖”光荣称号,市政公司、园林所获得“2012年广丰县城市管理系统先进单位二等奖”光荣称号,环卫所、丰溪自来水公司、城管大队获得“2012年广丰县城市管理系统先进单位三等奖”光荣称号,市场管理局获得“2012年广丰县城市管理系统先进单位鼓励奖”,并颁发奖金。
2、授予王朝明等26位同志为“2012年度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并颁发奖金,具体表彰名单如下:
王朝明 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毛晓升 局办公室主任
王 坚 局公用事业管理股副股长
徐 探 城管队员
周 赟 城管队员
管贤华 城管队员
吴 健 城管队员
颜福波 城管队员
叶良水 市场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张丽英 市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吴胜波 市政公司副总经理
周和庆 市政公司副总经理
周元国 园林所职工
熊元华 园林所职工
毛志华 自来水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万国英 自来水公司职工
严 敏 自来水公司职工
郑章伍 自来水公司职工
陈李斌 自来水公司职工
郑小琴 环卫所一线工人
吕月娥 环卫所一线工人
方秀香 环卫所一线工人
陈冬花 环卫所一线工人
钱福章 环卫所一线工人
汤尚敏 路灯所副所长
吕康树 路灯所一线职工
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受表彰的个人,各下属单位可参照奖励。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再接再历,努力工作,做好榜样,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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