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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财政局税费一体化办公室 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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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财政局税费一体化办公室
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税费一体化办公室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配合下,深入贯彻执行《广丰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发上饶市广丰区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房地产税费征缴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了2018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征缴管理工作,做到确保房地产税费在开工、预售和验收环节缴清相关税费。截至2018年6月29日,共办理30笔业务,已征缴47358172.41元,上缴国库37452723.26元,其中:开工环节办理16笔业务,征缴规费41682342.08元,预售环节办理11笔业务,征缴规费2333200.46元,竣工环节办理3笔业务,征缴规费3342629.87元。
2、认真做好了2018年个人拍卖土地自建房规费征缴管理工作,做到自建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相关规费。截至2018年6月29日,共办理36笔业务,征缴1227297.8元,上缴国库189071元。
3、继续做好对以前年度房地产验收环节税费清算补缴工作,确保其相关税费征缴到位。
(二)新购商品房契税和购房补贴工作
根据中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16]17号)、《省住建厅关于2016年9月底全省商品房库存情况的通报》(赣建房[2016]24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饶府字[2016]7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延长新购商品房契税和购房补贴期限的通知》(广府办字[2016]225号)精神,认真做好了新建商品房契税和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应补贴的拨付工作。2018年1月-6月期间,审核办理契税补贴1424户,拨出契税补贴14289623元,审核办理购房补贴1266户,购房补贴14378192.25元。
(三))积极响应和参与局机关组织的其他活动。
在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我们均积极参与,并努力取得好成绩。唯有在单位这个大集体中,我们才能体会工作的动力和乐趣,感受团结的力量。
上饶市广丰区房地产税费一体化
      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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