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财字〔2021〕1号
关于同意吴赣英辞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依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二条,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吴赣英辞职的申请,自2021年1月18日起,终止其与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关系。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