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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广丰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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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日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包晓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9年度

广丰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区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共计25828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114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02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资金46875万元。截至2019年底已拨付资金237400.65万元,结转20884.35万元。

(一)返还性收入

2019年上级下达我区返还性收入31146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877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37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334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458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9773万元,其他返还性收入8133万元。以上补助收入在编制2019年支出预算时,作为可用财力统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做了支出安排。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019年上级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资金180264万元,已经拨付资金172591.86万元,结转7672.14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5342万元。

(1)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491万元为财力性补助,已作为可用财力统筹编入2019年的支出预算。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高质量发展先进市县奖励资金4395.33万元,已作为可用财力统筹编入2019年的支出预算。

(3)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714.32万元,资金已下达至各乡镇,用以生态公益林的补助。

(4)抚恤救济等补助资金3741.35万元,资金已下达至社保专户,根据资金性质专项用于抚恤救济等支出3579.87万元,结转161.48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322万元,与上年持平。已按上级要求全部下达至各乡镇(街道办、园区)财政所,用以补助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以及村干部工资等支出。

3.结算补助收入3940万元,比上年2406万元增加1534万元,增长63.76%。主要项目有:森林植被恢复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收入返还、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三支一扶”等补助资金,其中3695.5万元已下达至各业务主管部门,结转244.5万元。

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00万元未拨付。

5.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311万元,已下拨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支出。

6.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216万元,作为可用财力统筹编入2019年的支出预算。

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686万元,根据具体项目将资金下达至各乡镇,专项用于以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的建设1685.33万元,结转1000.67万元。

8.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508万元,资金已下达至各项目单位。

9.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56万元,资金根据项目内容下达至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1588.32万元,结转567.68万元。

10.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804万元,资金根据项目内容下达至区教体局等17168.27万元,结转635.73万元。

11.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万元,已下拨资金10万元,结转70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5万元,已下拨资金149.2万元,结转115.8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581万元,已下拨资金35562.53万元,结转1018.47万元。

14.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9302万元,已下拨资金47915.03万元,结转1386.97万元。

15.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9万元,尚未拨付。

16.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649万元,已下拨资金5776.16万元,结转1872.84万元

17.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8万元,已下拨资金283万元,结转15万元。

1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488万元,已下拨资金11175万元,结转313万元。

19.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73万元,已下拨资金902万元,结转71万元。

20.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44万元,已全部按项目内容下拨至社保、医保等部门。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资金46875万元。已经拨付资金33662.79万元,结转13212.2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

1.一般公共服务329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45.87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1.3万元、民族、信访等其他一般事务211.83万元;已下拨资金287.7万元,结转41.3万元。

2.公共安全710万元,其中公安10万元,法院700万元;已下拨资金423万元,结转287万元。

3.教育6710万元,其中普通教育5689万元、职业教育936万元、其他教育85万元;已下拨资金1550.42万元,结转5159.58万元

4.科学技术103万元,其中科技条件与服务73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15万元、科学技术普及15万元;已下拨资金99万元,结转4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53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18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472万元;已下拨资金520万元,结转13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1576万元,其中就业补助884万元、残疾人事业14万元、抚恤13万元、社会福利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657万元;已下拨资金1342万元,结转234万元。

7.卫生健康1025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169.4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2万元、优抚174万元、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等489.56万元;已下拨资金715.88万元,结转309.12万元。

8.节能环保7210万元,其中污染防治3652.4万元,天然林保护321.17万元,能源节约利用951.5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300万元,生态文明建设90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1083.91万元;已下拨资金6419.31万元,结转790.69万元。

9.城乡社区1450万元,已足额拨付,均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农林水15243万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1447.3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328.37万元、林业和草原1062.06万元、水利7583.05万元、扶贫555.9万元、农业2270.57万元、统计信息事务34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381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其他2666.68万元;已下拨资金12388.34万元,结转2854.66万元

11.交通运输347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支出2479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956万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7万元;已下拨资金3118.44万元,结转353.56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1191万元,其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53.6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督137.4万元;已下拨资金34.7万元,结转1156.3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159万元,其中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业23万元;已下拨资金85万元,结转74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4万元,已足额拨付,均为自然资源事务。

15.住房保障5772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314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458万元;已下拨资金3957万元,结转1815万元。

16.其他收入1268万元,已足额拨付。

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体情况较好。一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比较规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了钱随项目走,资金按进度拨付。二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断加强,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已列入本级预算。三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更加明显。财政转移支付对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改善基础设施、支持经济建设、实施民生工程、维护社会稳定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仍存在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结转资金20884.35万元未拨付。资金未拨付的主要原因是:1.部分项目进展缓慢。2.项目已经完成,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统筹使用。3.项目单位未及时办理申请。4.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

(二)单位支出时度较慢,22个乡镇和28家预算单位未及时使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588.14万元。截至2019年底,22个乡镇和28家预算单位、项目单位有5588.14万元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因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等原因未及时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要按照《预算法》和省、市有关加快转移支付资金进度的要求,主动积极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指标下达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各区直有关部门,并按要求按进度及时拨付转移支付资金。

(二)着力提高资金绩效。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大力推进项目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促进科学安排、高效使用,不断发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强化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管理和全程动态监督,进一步促进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审查监督,保障上级各项惠民政策严格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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