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管理我省易地建设费,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防办研究起草了《江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将《江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jxffsc@jiangxi.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江西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330209),并在信封上注明“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附件:江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人防办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