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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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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广丰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芦林金三角财政综合大楼,电话:0793-2652556,邮编:334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履行财政职能。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在区财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发布信息522条,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等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做好意见征集;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件,办结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建立了由各股室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上报,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和录入工作的工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无差错。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广丰区门户财政页面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公开及时。二是结合财政财务等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发放宣传册等,积极向公众普及财政财务知识、财务文化知识等。累计开展面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教育活动2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的重点内容,结合财政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风险点,不断改进各项工作流程,提出有效防控措施,确保合法合规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将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对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未及时处理失效信息、未及时办理公众申请信息等情况予以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广丰区财政局对照全区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等问题,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针对上述情况,广丰区财政局将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推进责任落实,深入、持续、高效地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始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扣群众关切的财政热点和难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和广大群众的作用。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信息公开环境。将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民生保障、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通过图文、视频、调查问卷等创新形式进行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情况

2023年,涉及到我单位工作任务已全面落实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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