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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信江河湖丰镇段丰溪河桐畈镇段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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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垦建设有限公司

来《关于要求对上饶市广丰区信江河湖丰镇段丰溪河桐畈镇段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广垦函字〔20221)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修复因人类活动造成的河流生态系统连续性破坏,水生态系统孤立化,水循环短路化、绝缘化,从而导致了水生态、水环境恶化,为纠正人类活动中的偏差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河道生态修复提到日程上来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同意建设上饶市广丰区信江河湖丰镇段丰溪河桐畈镇段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301-361122-04-01-681134

项目单位:江西广垦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丰区信江河湖丰镇段、丰溪河桐畈镇段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对信江河湖丰镇段、丰溪河桐畈镇段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将河道的河堤、河岸、护坡、涵闸等加固提升,并对提升后的河岸进行绿化种植以保持水土。河道综合治理32.5公里、新建堤岸护岸36.4公里、堤防、护岸加固18.22公里、生态护坡15462平方米、涵闸拆除重建179000平方米,水土保持及景观绿化带14800平方米,运输道路修筑172594平方米,土壤生态修复173257平方米,弃渣堆放场地、毛料堆放场地共计101亩。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融资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依法依规实施。

七、请江西广垦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江西广垦建设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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