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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广丰区生态环境治理一期西溪河环境治理西溪周边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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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饶市广丰区生态环境治理一期西溪河环境治理西溪周边道路工程申请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饶市广丰区生态环境治理一期西溪河环境治理西溪周边道路工程(统一代码:2308-361122-04-01-772122)备案内容,并委托江西豫鑫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共同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上饶市广丰区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广丰区西溪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西坛北路北起于现状高丰大道(广丰连接线),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终于现状沥青道路,分别与新北二路、新北一路相交。路线全长约554.597m,红线宽度24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北一路西起于北侧规划道路(规划),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终于西坛北路(规划)。路线全长320.737m,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北侧规划路北起于新北一路(规划),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终于现状沥青道路。路线全长187.815m,红线宽度16m,设计速度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工程设计

1、补充道路设计周边小区和道路的地下管线资料。

2、管道交叉设计中有钢筋砼管与钢筋砼管,钢砼与HDPE管,HPDE管与钢砼,HPDE管与HPDE管,但本项目设计采用玻璃夹砂管和钢筋砼管,建议调整。

3、关于多杆合一设计,文字说明与图纸不符,请复核。

4、根据现状建议补全北侧规划路污水管下游设计。

5、建议同强电、弱电部门沟通,根据强电、弱电部门的规划或需求布置。

6、优化道路绿化设计、交通标识(完善非机车道标线)等。

7、如周边开发时序早,建议不使用人字骨架护坡。

8、挖方无石方,建议采用砼边沟。

9、缺少项目可研批复,概算说明中缺少采用信息价的时间。

10、间接费用未执行广公管办2023〕2号文,根据广公管办2023〕2号文,监理费多计38万,设计费多计62万。

12、道路工程缺少交通评估费。

13、多计工程保险费和竣工图费,多计9.25万元。

14、雨污水管道工程中管道基础用石粉不合适,价格计算错误。

15、雨污水井组价错误,多计模板,少计钢筋。

16、电子警察工程量是否错误,三条路全长只有1km,信号灯、电子警察悬臂式灯24套,立柱式13套,电子警察和信号灯是否重复?球形监控机估算的价格不合理。

17、路灯的造价高,电缆数量错误,概算计8800米,定额错套多计约160万。

18、电力只有预埋管,其中管道DN250管径按220元/m价格高。

六、经核定:本项目概算为3307.53万元,其中:建安费2699.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2.17万元;基本预备费96.3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及融资资金。

请按本批复要求及“饶豫鑫咨字〔2024〕15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此复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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