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的《上饶市广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公安业务用房的建设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原则同意项目部分工程予以变更。
二、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3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178号)文件精神,我委对工程变更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基本同意项目单位提出的变更(补充)内容:
1、同意排水管改道,安装PE管35米、底层大厅铺贴瓷砖,外墙干挂花岗岩等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总价款为4.326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