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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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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丰区发改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丰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丰区发改委联系(地址:广丰行政中心B栋9楼,电话:0793-2608102,邮编:334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丰区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心事件,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重大项目、决策公开、建议提案、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11个类别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动态、重点项目建设、商品价格、项目批复、行政事业及涉企收费等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4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收到0件,其中重复申请0件,涉密信息0件不予公开,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其余0件全部按时完成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实行审签制度。由科室分管领导对拟上传到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后上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3、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年度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与政务工作要点的要求进行栏目设置,除了网站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区发改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强化监督机制。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各科室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4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目前,我委主要采用的信息公开方式为文字或图片形式,信息发布形式较单一。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不完善,对政策解读要求的理解和把握不够,解读内容不够直观,解读形式不够多样。

今后,我委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狠抓落实,规范内容,丰富载体,创新机制,认真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丰区发改委无其他报告事项,2020年度广丰区发改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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