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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关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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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长江办印发的《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文件精神,我区高度重视,对标各项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现将相关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岸线河段管控

1.持续推进丰溪河、信江广丰段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按照相关规定限时完成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整改规范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岸线利用情况摸排整改。截至目前,目前正在对14条流域面积50-1000km2河道进行划界。全区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了摸排,共摸排河湖管理内房屋4015座,建立了详细的台账,并对其中涉及危房、影响应急通道和无合法手续的18栋房屋限期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到位。

2.为加快推广应用低排放、高能效、标准化的节能型船舶,加快改造或淘汰环保标准低的船舶的要求,全区唯一的渡口:广丰区五都镇六都村渡船头渡口于2017年底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一艘渡船,2018年向市港航局、市海事处报告批准新购置了一艘符合标准渡船,渡口两端设置实行垃圾回收和垃圾池建设并回收、定期转运处理垃圾,实现了渡船零排污行为。

根据上饶市内河渡口撤渡计划表及广丰区内河渡口撤渡计划汇总表,广丰五都渡船头渡口改造成渡船头大桥,将于202210月完成撤渡改桥计划。

3.严格审批,加强监管。近年来,我区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时,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年度林地定额使用指标,切实规范征占用林地转报。同时,停止一切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建设生产设施的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先后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预警图斑、审计图斑核查工作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破坏生态的违法违规活动。

4.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全区所有的乡镇饮用水源(含农村万人千吨级水源)进行了保护区划分,根据保护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5.全面落实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区”规划。到201711月底,禁养区6家养殖场全部关停拆除,拆除总面积为6866.32平方米,清空生猪存栏2955头,补助金额2203397元。为防止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复养,我区加强了监督管理,落实了责任制。经排查,目前禁养区内无新增畜禽养殖场。

6.广丰区无大江大河,砂石资源枯竭,2015年至今广丰区全区禁采,2021年加强对敏感河道和重点水库的巡查,盗采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采砂管理转变为百姓零星盗采的行为,加大零星盗采的打击度,共立案1起,罚款2万余元。

二、严格区域管控

1.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对丰溪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进一步排查,新增洋口段17个排口合并原有35个排口共52个排口。

2.组织渔政执法宣传车走乡入村移动宣传,在乡镇、村居重点场所张贴通告,在七星水库、军潭水库、关里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和丰溪河花䱻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设立警示牌。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通告10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设立警示牌40块。

3.开展水域摸排巡查,采取“巡查+蹲点+举报”方式,建立全面禁捕执法监督常态化机制,由公安、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联合属地乡镇,实行日夜轮班制,对全区河道区域开展全方位、多场次、高密度的拉网式摸排巡查,特别是对重点水域丰溪花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七星水库、九仙湖等地,2019年以来,累计对重点水域巡查1380余公里,累计巡查852次,出动车辆1036车次,出动人员2420人次。共联合水利、渔政执法部门开展非法捕捞巡查工作96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非法渔网具清理整治行动16次,共缴获各类非法捕捞器具1861件。其中升压器及电瓶128个,电鱼杆185付,地笼1023副,渔网474张,渔船51只,劝离垂钓人员60余名。

4.广丰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化工园区、仅有县级化工集中区,现有化工生产企业3家,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无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广丰区辖区范围内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无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三、严格产业准入

我区严格产业准入,切实履行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推进我区工业绿色发展,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小散乱污”综合整治,按照“先停后治”原则,我们协同区生态环境局和高新区管委会从2018年度起对可能存在污染的工业企业和加工作坊进行了全面摸排,并迅速行动,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对污染企业进行了整治。目前为止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74家,其中2019年查处33家,2020年查处27家,2021年查处14家,因无实质性升级进展均被关停取缔。

2.强化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准入,我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多部门开展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工作,并推行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责任公开承诺制度。目前,全区17家重点污染企业均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上饶高新区也在区生态环境局建设了企业污染源监控平台,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面,持续按照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落后的产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同时,近几年一直在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风险红线控制制度,在已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无新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3.强化智能改造绿色提升,按照上饶市政府提出的持续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绿色改造要求,一是由上饶高新区组织实施,区工信局对绿色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力争更多企业进入绿色工厂行列。二是加强工业节水推广工作,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引导和支持台鑫钢铁、芦林纸业等工业企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三是加大先进环保装备推广应用力度,为污染治理提供装备保障。在冶金、建材、有色、造纸等行业,以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4.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道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广丰区“两高”项目全面排查清理整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梳理排查范围、梳理排查重点内容、梳理排查要求和分类处置方式。

上饶区广丰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饶区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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