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基础更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上饶市广丰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和重点
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各行业部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要主动参与到集中排查工作中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
(一)集中排查内容
1.根据我省新调整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6900元),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农户家庭成员情况,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
2.集中排查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和一般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
3.集中排查已纳入监测对象农户的帮扶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帮扶措施,特别是参加医保等健康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对未消除风险的,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4.集中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5.集中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重点:一是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着重排查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各类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6.集中排查重点区域。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无脱贫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开展重点排查。
(二)重点排查“八类人群”
1.脱贫户。重点关注2020年当年标注脱贫的脱贫户。
2.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2021年度和2022年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关注其中的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农村低保对象。重点关注2021年以来新纳入和申请未纳入低保的农户。
5.农村残疾人家庭。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家庭和2021年以来致残家庭。
6.多子女家庭。重点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
7.收入不稳家庭。重点关注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和就业不稳的家庭。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重点关注一般农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脱贫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农户。
二、排查情况处理
1.村级要通过集中排查,摸清所有农户情况,按照《XX乡镇(街道)XX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逐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乡镇(街道)要汇总掌握各村摸排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区乡村振兴局要汇总掌握各乡镇(街道)摸排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全程跟踪指导。
2.对排查新发现的困难农户,要按照防返贫监测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分类进行处理。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
3.对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坚决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返贫致贫风险,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进行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4.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要尽早发现、认真审核,及时补充完善。同时,要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镇(街道)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4月30日前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上饶市广丰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指导、问题解答等,在5月中旬到乡镇督导集中排查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乡镇在区培训结束后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专职信息员等进行进一步培训,确保区乡村三级工作人员掌握集中排查内容、方法和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县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倒排工序,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专职信息员等力量,采取上门入户、实地摸排等方式,逐户摸清情况,准确记录摸排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区工作专班协助乡村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5月15-20日对各乡镇(街道)排查进度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督导情况作为本月考核重要内容。
(三)精准信息录入(5月31日前完成)。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将集中排查主要数据按《上饶市广丰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要求,录入省大数据管理平台。需要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以乡镇为单位于5月20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经省、市乡村振兴局审批后,统一进行系统操作。
(四)认真梳理总结(6月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形成总结报告,报告要对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总结经验做法,梳理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和《上饶市广丰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含电子版)一并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扎实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排查内容清单,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乡、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坚定扛起排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集中人员力量开展排查,采取坚决措施抓好集中整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点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点环节亲自调度督促、重点工作亲自推动落实。
(三)强化协同推进。区乡村振兴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乡村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查中遇到的问题。区乡村振兴局要强化对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靠前做好信息分析分类推送工作,以利于乡镇数据采集核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四)加强信息审核。区乡村振兴局要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住建、教育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提高工作效率。要简化工作流程,对排查中发现的困难农户,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要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识别纳入不设指标限制,防止出现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等情况。
(六)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集中排查发现问题、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以及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区乡村振兴局要制定规模性返贫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七)严肃工作纪律。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切实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做到排查问题不遮掩、不遗漏,解决问题不躲避、不走虚。做到排查过程扎实、排查数据详实、排查结果真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纸面排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集中排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两不误。
附件:
1.上饶市广丰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班附件1:
2.上饶市广丰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表(1、2)(1)
3.上饶市广丰区XX乡镇(街道)XX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