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方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和《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21)14号)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实施“雨露计划”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给予补助,现将2022年春季补助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8日-5月4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乡村振兴局:徐静娴 18720143236
上饶市广丰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