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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收回资金安排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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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202038

关于2020年度收回资金安排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

壶峤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确保我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根据《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审查项目的投资方向、扶贫绩效;经你镇申请申报,现从2020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库中选取“壶峤居林家入户路建设工程”项目作为此次拟批准实施的项目。本批次项目计划批复总金额为12万元,共1个项目。扶贫资金安排金额12万元。

请各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居,及时启动项目,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实施,早日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所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管理使用资金,明确项目法人,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度,落实扶贫措施,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资金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

附件:壶峤镇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壶峤镇

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1日

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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