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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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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

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征求意见

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由于我区部分政策有变动,原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重新印制,请有关部门单位再次核实明白卡内容,有变动的请在原有明白卡上改动(用红色标注)然后将电子稿发至区扶贫办邮箱(gfqfpb@163.com)或直接微信回复也可以。纸质版请单位盖章后于明天(622日)上午下班前交至区扶贫办(B区507室),无意见也要交。

         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20

上饶市广丰区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

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

一、产业就业扶贫政策

1.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通过自主经营、流转经营、领养促进、就业务工、消费支持、技术支持和投资入股等模式,实现产业带动增收。

2.对失能弱能的贫困户,主要采取以光伏扶贫、投资入股合作社等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并积极探索资产托管模式,帮助脱贫增收。

3.缺少资金发展产业及小规模二、三产业的贫困户,实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支持政策。根据贫困户评级授信情况,贷款额度一般每户不超过5万元,确有需要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根据产业发展周期,贷款期限为1-5年,由扶持对象和合作银行自主确定;贷款执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对贷款本金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贴息,贴息标准为年本金的2%;贷款性质为“免抵押、免担保”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对扶持对象发展的产业及产业贷款,支持其购买特色产业保险和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并给予政策支持。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给予部分资金奖补进行激励引导。

4.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雨露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5.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只能享受一次。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给予到省外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申请补贴时提供城乡贫困劳动力证明材料与身份证复印件、三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以及车票。每名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不低于2万元(县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每人补助0.8万元。

7.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三、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

8.拆除重建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3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2.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2万元。对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户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每户补助5000元,对维修资金确实过高,5000元不能解决问题的建档立卡户可以由住建、扶贫部门联审后,可以适当提高个人补助标准。

9.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 平方米。

四、最低生活保障扶贫

10.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85元。

11.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05元。

12.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00元。

五、教育扶贫政策

13.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幼儿按每生每学期750元标准通过区级资金补发学前教育资助金。

14.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对在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幼儿减免保教费,减免标准如下:①区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元。②城南幼儿园、芦林街道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500元,河北中心幼儿园、五都幼儿园、霞峰镇中心幼儿园、东阳乡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750元。③其他幼儿园(不分公民办)每生每学期600元。

15.义务教育资助:在全部实行“两免”(免学杂费和教课书费)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在校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再加2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16.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代收费:①公办学校每学期按实际为建档立卡学生减免代收费用。②民办学校每学期为建档立卡学生减免代收费每人500元。

17.普通高中资助: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按平均每生每学期125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

18.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减免代收费:为建档立卡学生减免代收费用每生每学期600元(代收费低于600元的按实际减免)。

19.录取高校资助:对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高校每生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的家庭困难新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以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生活费用。

20.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至4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21.普通高校资助:本专科在校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在校就读生,提供每年8000元-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硕士每年6000元、博士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六、健康扶贫

22.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2019年个人参保缴费金额220元,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可报费用的90%;二级医院可报费用的80%;三级医院可报费用的60%。年度封顶线10万元。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与就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相同。

23.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可报销费用超过年封顶线,进行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封顶线40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纳入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待遇,二次补偿起付标准为5000元,不累计进入大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4.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按每人每年380元标准购买。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补充保险保障范围,补充保险起付线为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金额达到1万元,个人自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负担10%;个人自付的目录外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年度封顶线25万元。

25.大病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按75%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按50%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1.5万元。

26.健康暖心工程:投入450万元设立健康暖心工程,针对贫困人员因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产生的医药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大病救助后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0%的,由健康暖心工程基金兜底补足90%。严格住院转诊制度,贫困患者原则上在区域内医疗机构诊治,确需转往区外医疗机构诊治的,必须由区级医疗机构履行转诊手续,未经转诊越级诊治的,健康暖心工程不予兜底。

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制

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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