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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卫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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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刘卫宙同志为区科技创新中心主任;

何裕蝈、潘险峰二位同志为区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岩同志为广丰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柯奥迪同志为区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纪继云同志为区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旅丰同志的区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杨维水同志的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赖利溪同志的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周国荣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少波同志的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汪永明同志的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晓婵同志的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其关系保留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波、庄伟东二位同志的丰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根据广编发[2017] 37号文件,撤销区非金属矿深加工产业办公室,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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