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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全力以赴抓工业,五年决战1200亿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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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全力以赴抓工业,五年决战1200亿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主攻工业、决战园区”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决定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工业,五年决战1200亿”,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主攻工业、决战园区”战略不动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生产性服务业相配套的现代工业体系;大力发展企业、产业和经开区,促进全区工业规模、质量、效益上台阶,使广丰成为全市、乃至全省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使广丰经开区成功升格为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区。

二、发展目标

五年实现四大目标:

1.工业发展总体目标: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0亿元。其中:到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00亿元以上。

2.经开区发展目标:2020年,经开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85亿元,并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其中:到2018年,经开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90亿元。

3.产业发展目标:2020年,金属新材料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6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成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先进制造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黑滑石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卷烟制造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家具制造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其他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90亿元。其中:到2018年,金属新材料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5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90亿元,先进制造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黑滑石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卷烟制造及配套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红木文化及家居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

4.规上企业:2020年,规上企业达305户。其中:到2018年,规上企业达235户,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企业10户,过50亿元企业1-2户。

三、工作任务

(一)主攻电子信息、先进机械制造两大产业

1.电子信息产业。打造“双创园”孵化基地和“电子信息制造集聚区”,着力构建“广丰智造”新高地,重点引进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智能终端设备生产企业及集成电路、数码配件、LED发光管、电子元器件等零件配套生产企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利税过20亿元,并形成以电子信息服务为主线,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为基础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体系。

2.先进机械制造产业。扶持同欣、寸金等产业龙头企业,力促同欣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竣工投产、同欣新增120万根凸轮轴生产线扩建完成,到2020年实现年产500万根凸轮轴的生产规模并延伸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链;寸金年产300亿件精密紧固件、10亿件自动车件等目标实现;加快在建机械制造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引进汽车发动机整机生产及零配件生产项目、工程机械再制造项目、精密紧固件生产项目。到2020年,机械制造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力争利税过15亿元。

(二)巩固提升传统特色产业

1.金属新材料产业。将现有165万吨钢、70万吨铜产能充分发挥。实现内涵提升,鼓励康鑫铜业、上铜电力、瑞丰型材等现有企业通过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外延扩张,促进产业升级,重点发展高性能高精度铜产品加工项目。到2020年,金属新材料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突破560亿元,力争利税过90亿元。

2.卷烟制造及配套产业。以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改搬迁项目为抓手,抓好上下游项目引进,延伸产业链。重点引进与产业配套的特种纸及彩印项目;扶持芦林纸业70万吨纸项目、双鼎纸业15万吨纸项目、裕丰纸业技改等项目;完善下游纸箱包装配套。到2020年,卷烟制造及配套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力争利税过30亿元。

3.黑滑石精深加工产业。充分利用广丰黑滑石矿产资源优势,针对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工艺美术陶瓷、工业陶瓷等不同领域企业精准对接,提供高性能、高质量优质原料的研发;加快日用陶瓷生产等深加工产品项目的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新建一批规模化使用黑滑石为原料的项目生产线;加快黑滑石产业基地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到2020年,黑滑石精深加工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力争利税过30亿元。

4.红木文化及家居产业。着力培育月兔家居、澳蓝特、龙凤轩、大鸿居等龙头企业,努力将广丰建设成为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品牌高端化,市场国际化的家居产业之都。利用五年时间培育60家红木文化及家居制造年产值超2000万元的企业,30家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5家年产值过亿元的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在我区建立红木原木市场,使“广丰红木”品牌享誉全国、走向世界。到2020年,红木文化及家居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力争利税过15亿元。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产业

    新材料是新兴工业的基础,是基础性和支柱性战略产业,新能源是国家大力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大力发展我区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将其作为制造强区的标志性重点产业进行打造。

    加快已落户我区的江西聚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溪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条,以上述项目为龙头,带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把我区打造成新能源产业基地。

积极开展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合作,全力促进石墨烯产品的工业化生产,打造石墨烯产业基地,抢占石墨烯产业新高地,为广丰工业转型升级开辟一个全新领域。

力争到2020年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亿元。

四、措施和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1.全面贯彻省市帮扶政策。落实兑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中的涉企税收及其他各项帮扶政策。已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按上限(下限)执行;与企业已签订合同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2.扩充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始,区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增加至2亿元,并建立逐年随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原则上不超过4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广丰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区本级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的补助或贴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培育与孵化、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工业规划与两化融合、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运行监测和企业培训、工业考核奖励等。

3.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20亿元以上规模的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

4.推动产业集群升级发展。重点发展先进机械制造和金属新材料加工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快广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推动产业招商,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黑滑石等主导产业和战略等新兴产业,引进优质大项目,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业配套。着力构建多元支撑、链条完整、协作紧密、绿色低碳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加强规划引领,大力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化、特色化、集约化方向升级发展。围绕延链强链补链的要求,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加强区域合作对接。

5.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整合政策、项目、资金、土地、电力等要素资源,向规上企业、拟入统的企业倾斜,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入统的工业企业,区财政奖励3万元。

6.鼓励地方工业产品消费。把地产食品、农林、水产加工品、家具等工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经济组织和个人,优先选购本地工业产品。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7.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抓好上市梯队培育、服务指导和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区财政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企业在股权改造过程中所需补交的增值税按30%奖励,企业所得税按30%奖励。

8.破解企业贷款抵押难题。对已竣工且符合规划的工业厂房、厂区内生活配套建筑,因相关手续不齐未能办理权属登记的,通过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建施图资料和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有关部门可依法给予补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9.设立工业转贷资金。设立1亿元规模的转贷应急资金,专项作为工业企业转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滚动使用、微利经营的原则。

(三)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10.鼓励支持技术创新。坚持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奖代补的原则,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工业企业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站、所)、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40万元,区财政奖励60万元);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站、所)、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8万元,区财政奖励12万元);获得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其中市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2万元、4万元,区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18万元、6万元)。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1.鼓励支持专利申报和名牌创建。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5万元的奖励(其中市财政奖励20万元、2万元,区财政奖励30万元、3万元)。对新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5000元、1500元、500元。

12.鼓励支持企业加快两化融合。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精准生产降低成本,对在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予以奖励10万元、5万元。

13.鼓励支持标准化建设。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参与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主持或参与制订并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奖金总额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8万元、4万元、2万元,区财政奖励12万元、6万元、3万元)。

14.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区域、交通优势,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度,设立人才专项基金,鼓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提供引进人才创业资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房屋购置等优惠条件。工业企业每建立一家院士工作站,奖励5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20万元,区财政奖励30万元)。

(四)加大土地集约利用力度。

15.强化用地保障。市下达区年度用地指标的50%左右用于经开区和工业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工业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笼子,使用省级预留用地计划;在市下达区年度用地指标执行完毕后,有重大工业项目需报批用地的,专题申请市统筹支持用地指标;对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或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笼子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执行。设立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赋予园区土地储备功能,增强园区融资能力。为工业配套的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以及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可执行工业用地政策。

16.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新入园的项目的投资强度,原则上要达到260万元/亩。组织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建设的,依法收回已供土地,对未达到合同约定投资强度等要求的,相应减少供地或部分收回土地使用权;盘活闲置土地产生的土地交易税费政府予以减免。对低效闲置且无力或没有意愿提升改造的企业,可由政府协调对企业全部或部分土地收回进行二次开发;对需要发展空间的优势企业鼓励其对低效闲置土地的企业实行兼并重组。对区内有出租意向的企业逐步建立报备制度,在其出租和退租的时候都须向经开区报备,须经经开区同意方可入驻;建立与各服务乡镇招商引资对接网络,通过多种渠道将区内各类闲置、欲出售、合作入股的厂房土地信息,广为发布,精准对接。

17.鼓励提高低效土地利用、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一律不征收土地价款。经批准、通过压缩超标绿地面积扩大生产性用房、对厂房进行加层改造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开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园中的整栋标准厂房,在符合相关规划并经国土部门审批后,可分割转让并分别办理产权登记。

(五)全力推动项目储备和项目建设。

18.强攻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切实加强产业招商力度,扎实推进专业化招商、主官招商以及驻点招商。紧扣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黑滑石、红木文化及家居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展产业定向招商,重点跟踪世界500强、国内200强企业的投资意向,力争每年引进20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入驻,确保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以招商引资的新突破,推动工业经济的大发展。

19.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逾亿元、税收逾千万元的项目,逐项落实项目责任制,及时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审核、用地、环评、安评、能评、规划、贸易、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全力以赴做好项目跟进服务,确保项目尽快签约落户、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标。

20.全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树立“服务大项目,做强大产业,实现大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六个一”和“四个零”的服务原则,即:“一个重点项目、一名挂钩县领导、一个服务乡镇、一个服务部门、一名牵头人、一本时效台帐”的“六个一”原则;真正做到“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和招商引资项目“零障碍”入驻。建立健全纵向以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为主体,横向以各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条块结合、组团推进的服务网络体系。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实施工业发展“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主要抓工业、抓招商、抓项目。完善四套班子领导“一对一”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实行梳理问题,销号管理。以每月“工业日”的方式研究解决工业发展问题。

2.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规范中介服务及收费,搭建行政服务和中介服务集中办公的综合服务平台。向省、市积极争取获得用电整体直接交易许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与导向作用,加快形成主攻工业、决战园区的浓厚氛围。

3.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乡镇(街办)及区直单位服务工业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未完成序时工业指标的乡镇(街办)和企业测评不满意的区直单位,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约谈,直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单清”制度,规范制订工业企业收费一单清表格,公开所有中介机构及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统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透明运行。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不准在企业就餐,不准索要、接受钱物,不准托办个人事项,不准借机要求企业购买商品、订阅报刊、接受经营性服务,不准人为设置障碍刁难企业,违者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问责。

六、附则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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