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决策效果评估工作。承办处室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各处室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