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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出台的《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哪些自己的特点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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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层面就加强无线电管理,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并在实践中配套出台了系列管理举措。我省制定《条例》,目的是将全国适用的普遍性规定,结合省情及发展特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补充和完善,以健全我省工信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推动工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江西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无线电频谱资源是国家战略稀缺资源,新形式下各行业、各领域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对无线电用频需求不断增加,有害干扰,利用无线电违法犯罪案例逐年增加。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我省《条例》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干扰查处、行政执法等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二是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无线电台(站)4524.8万部,随着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深入推进,有限的无线电频率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无线电资源不断增加的矛盾逐步显现。通过制定《条例》明确用频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义务,规范各行各业对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应用。
    三是打击新型无线电违法犯罪活动。在无线电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不法分子利用无线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也呈新型化、多样化趋势,如“伪基站”、“黑广播”、考试作弊、短信群发器、恶意干扰等无线电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止,违法技术不断升级。一些企业、学校及个人为了方便自身管理,随意设置使用大功率移动通信干扰器,造成周边移动通信大面积瘫痪。为了进一步净化电磁环境,维护电波秩序,我省《条例》在明确管理界限、规范用频行为、制定处罚标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
    四是加强了无线电发展要素保障。《条例》专设第六章促进发展章节,提出从政府保障职能、优化频谱资源配置、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无线电科普宣传活动、鼓励支持无线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等六个方面促进无线电发展。
    五是突出“放管服”改革要求。《条例》全面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等方面细化、调整了多项制度,突出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应该说《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我省无线电管理现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更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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