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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校及教师有偿招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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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学和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有偿组织生源、有偿推荐生源是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重扰乱招生秩序,社会影响极坏。各学校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担负起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坚决治理有偿组织生源和有偿推荐生源的问题。

二、加强管理,严格招生行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有关政策的规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生源学校封锁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等行为。严禁职业学校、公民办高中利用经济手段如支付“推荐费”、“介绍费”等招揽生源,严禁生源学校和教师有偿推荐生源并收取上述费用。各生源学校及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得接受招生学校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招生学校收取“回扣”等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向招生学校违规提供生源和出售考生信息。

三、明确要求,严肃问责追责。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机制,针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发生收送“推荐费”、“介绍费”等的重点,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对收送“推荐费”、“介绍费”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追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区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生源学校有偿推荐、招生学校有偿组织生源行为的发生。同时,区教体局还将加大对职业学校、民办高中招生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各学校及教师有偿招生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地点:区教体局三楼督查室;举报电话:0793-2623227

各学校接通知后,应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

                                                         2019711

 

 

 

 

 

 

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7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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