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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在编 教师不在岗情况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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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几年来,我区各公办中小学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配置,严肃教师从教纪律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教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仍有极个别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对学校管理不力,对极少数教师在编不在岗等违规现象坐视不管、听之任之,包庇纵容。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损坏了教师队伍的整体良好形象,干扰了全区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为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正风肃纪,根据广纪建字[2019]22号纪律检查建议书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在编教师不在岗情况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不在岗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荣敏
    副组长:刘小明
    成  员:俞顺敏  吴祥发  李训波  汤晓耕  邱灿金  韩朝辉  叶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汤晓耕同志担任。
    二、整治对象
    全区公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在编不在岗人员。
    三、整治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时间: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即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及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
    2.全面核查及不定期抽查时间:2020年2月至4月。
    四、相关要求
    1.对本校在编不在岗教师进行全面核实清查,厘清在编不在岗的原因,对未经批准离岗、借调、请假的人员,要进行全面梳理,限期返岗,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要坚决予以辞退。
    2.《2019年2月至今在编(含借入)人员不在岗情况自查表》、《2019年2月至今在编(含借入)人员不在岗情况自纠表》须如实填写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内公示栏公示5天,于2020年元月16日前上交区教体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3.对在规定时限内如实申报并自查自纠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理,对隐瞒不报、自查自纠不力的,一经发现,对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一律倒查追责并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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