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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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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丰区科技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丰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丰区科技局联系(地址:广丰区迎宾大道市民服务中心B栋13楼)。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底,我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1条。其中:机关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2条;工作动态类31条;发展规划类1条;人事信息类1条;财政信息类1条;决策信息类2条;建议提案类1条;回应关切类1条。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市局信息、政务信息宣传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公开科技创新工作成果。

(二)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落实监测发现的各类问题,切实解决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区管委门户网站公开了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权责清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征地、公共资源交易、建议提案、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局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情况

     2023年,涉及到我单位工作任务已全面落实。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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