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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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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险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类社会组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不断增加,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开展各类帮困助弱、扶危济贫、助残助学、敬老爱幼、文明倡导、大型活动支持及公益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脱贫攻坚和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我区探索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赞誉。但正如您所说,我区公益类社会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全社会公益慈善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大多数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模偏小,内部治理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筹资困难,经费紧张,正常活动开展难以为继,甚至成为“僵尸”组织。

针对您提案中提到的相关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也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我局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重点,特别是突出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对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向区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直接登记。

2.筹备建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与区委宣传部、团区委等部门单位沟通对接,探索推动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同等条件下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和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进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拟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为进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组织规划、党建指导、运营管理、项目执行管理、教育培训、能力评估等公益性支持服务,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3.持续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区民政局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及党建指导部门,一直以来对区内公益组织的培育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如协助区志愿者协会成功申报省福彩公益金资助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区志愿者协会承接“春暖饶城”社工站服务项目,通过区慈善总会设立人防蓝天救援基金,下拨福彩公益金扶持部分公益组织等。此外,在公益组织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志愿者服务能力提升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均给予倾斜支持,积极为公益组织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我局也建议各公益类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筹资开展服务:

一是与公募慈善组织合作。根据《慈善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我区各公益类社会组织目前尚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但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相关募捐公益活动,以筹集部分公益项目活动资金。

二是适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近年来,省、市各级民政部门及妇联、团委、残联等群团组织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面向各级社会组织征集公益创投、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区民政局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等服务项目,各公益类社会组织可根据本组织实际情况关注留意适合机构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及各类基金会等第三方公益组织服务项目,拓宽活动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筹措项目资金  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注重培养与岗位工作相匹配的专兼职人员,增加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储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确保本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后续我局也将根据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进情况,争取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资金,帮助链接各方面资源,为我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争取更多经费支持,进一步激发公益社会组织活力,助力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上饶市广丰区民政局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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