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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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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饶市广丰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共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丰区市民中心D区3楼 电话:0793-265257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截至2025年底,我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9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4条;政务动态类32条;财政信息1条;意见征集3条,公告公示类83条;政策解读类9条等。同时,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广丰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各类涉农政策、技术指导、工作动态等推文149条,订阅用户稳步增长,平台服务互动功能得到强化。我局按要求对外公布信息,发布的政务信息面向广大群众,服务于三农,宣传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人员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在公开平台设置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答复程序,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5年度,我局接到4项依申请公开事项,所有申请均已依法依规按期办理答复,答复率100%,已按要求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或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源头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机构职能调整,动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质量,定期对公开文件进行梳理,确保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内容。落实上级要求,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严格按照要求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二是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做好留言咨询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落实专人每天查看咨询、留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便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答复和回访。三是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网站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落实责任,定期对网站内容、功能进行检查和完善,保证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健全组织领导、专人专管、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不发生重大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重大事故,守好政务公开的底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精细化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颗粒度不足,与群众对“三农”工作细节信息的期待尚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不足,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运用图表、动画、短视频等生动直观形式进行解读的比例有待提高,针对性和吸引力有待增强。三是平台互动效能需进一步挖掘,政务新媒体与公众的互动性、服务性功能应用还不够充分,在线办事、智能问答等便捷服务有待深化。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任务,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惠农资金项目、乡村建设行动等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力求公开更具体、更透明。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加大政策解读产品创新力度,鼓励制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探索集成更多便民利企服务功能,提升在线互动体验,使其成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5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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