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字体: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农产品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区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全区果业发展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三)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监督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有关国际公约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履约和协定执行。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区粮食流通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管理全区粮食储备,负责全区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物资供应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全区粮食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统一拟订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区级投资项目。

(十八)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农业、畜牧业、种植业、渔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融合,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广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强“三农”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经营制度、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和创新;加强智慧农业、休闲农业、水果产业、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全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职责调整。

将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承担的农业植物检疫方面的职能;区经济作物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承担的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区经营管理站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等职能;区种子管理站承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职能;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承担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审核等职能;区畜牧兽医局(兽医卫生监督所)承担的种畜禽用品质量、生产经营行政监督许可职能,动物卫生监督等职能;区水产站(渔政管理站)承担渔政管理职能划入局机关;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的粮食经营者仓储设施、原粮质量、卫生检查等行政监督职能划入局机关;将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规划、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能划入局机关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

4.与生态环境局广丰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局广丰分局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办公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裕丰大道177号(局机关)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93-2652575

邮箱地址:jxgfxnyj@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