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上饶市广丰区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
【字体:   

上饶市广丰区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持续推进我区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继续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完成取土化验30个以上、田间试验1个,更新养分数据,优化施肥参数,完善肥料配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在水稻、油菜、蔬菜、马家柚等大宗作物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8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肥料利用率达到42%以上,带动全区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1、取土化验。完成土壤样品采集30个,完成土样分析化验30个,其中中微量元素检测比例不少于取土数量的10%。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取土化验工作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同步开展,重金属指标检测参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要求开展。

2、田间试验。根据我区主要农作物需肥特点,完成田间试验1个,重点开展水稻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

3、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减量增效相关科学施肥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做到施肥建议上墙、施肥预告上电视、培训班进田、示范片到村、配方肥下地、宣传指导到户。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力度,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着力提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主体的科学施肥技术水平。

4、数据开发。汇总整理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等数据,及时录入“县域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

(二)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

突出重点问题、主要作物、主推技术,在嵩峰乡建立千亩连片水稻种植示范区1个,树立醒目示范标示牌。示范区按照“精、调、改、替”的技术路径和“减氮、减(控)磷、稳钾、补微”的施肥原则,主推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翻压还田技术,推广使用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先进施肥机械,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充分发挥示范区技术示范展示作用,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技术到位率。

(三) 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1、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我区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推广面积85万亩,主要应用于粮油作物,其中水稻、油菜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基本全覆盖。

2、绿肥种植。充分利用冬闲田发展绿肥生产,力争2020年绿肥种植面积0.5万亩以上,以种粮大户、种粮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示范推广绿肥新品种,全程轻简栽培与高效利用技术。在嵩峰乡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建立绿肥种植示范区300亩。   

3、增施有机肥。重点在马家柚上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面积5万亩。

4、秸秆还田。积极推广秸秆养分还田,主要应用于粮油作物。全区农作物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到2020达93%以上,其中稻草秸秆还田28万亩,约占全部稻田的95%以上,油菜茎秆基本全部直接还田。

(四)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土肥站的要求,根据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已建2个国家级、2个省级、1个区级共5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做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达到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主要耕地质量的基础地力变化规律,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的目的;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标准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三、资金补贴环节和标准

补助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取土化验2万元、田间试验0.6万元、宣传培训1万元、耕地质量监测、示范区建设等共2.4万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不折不扣组织实施好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搞好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2、加强数据审核报送和技术指导服务。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相关数据质量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录入和更新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及时向国家测土配方数据管理平台、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有关测土配方施肥及耕地质量监测数据信息。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与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举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现场观摩活动;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指导农户落实好各项技术措施,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3、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骗取、挤占、截留或挪用资金。加强工作日常绩效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定期报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省厅要求,抓好示范区落地、标牌树立、资金到位、档案建立、主推技术模式确立与推广、效果评价等情况。及时做好2020年度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向省、市报送相关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