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我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区蔬菜充分供给,根据《关于印发《上饶市蔬菜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饶菜建组办字〔2022〕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深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扩规模、调结构、优供给、增效益”的发展思路,以发展规模蔬菜基地和设施蔬菜为主线,推进蔬菜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发展, 努力扩大蔬菜播种面积,提高蔬菜产量,实现全区蔬菜安全有效供给。
二、发展目标
(一)提高蔬菜生产能力。今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基地面积0.2万亩,新增露地蔬菜基地面积0.3万亩,全年新增蔬菜种植面积0.85万亩,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3.54万亩,产量达到38.28万吨,自给率达到60%左右。
(二)调整蔬菜产品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定叶菜类品种,扩大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比重。设施蔬菜基地重点发展辣椒、茄子、西红柿等茄果类和黄瓜、西葫芦等瓜类品种,露地蔬菜基地大力发展红芽芋、马铃薯等薯芋类、白菜、甘蓝、莴笋、菠菜等叶菜类、萝卜、胡萝卜等根菜类以及菜用豆类品种。
(三)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着力提升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2022年,全区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坚持规划先行、连片种植、稳定发展的要求,综合城镇发展、种植习惯和产业基础等因素。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充分摸清本地适宜种植蔬菜的地块,建立备选蔬菜基地台账。充分考虑土壤类型与肥力、排灌条件、交通条件、土地平整度等要素,选择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地块新建基地。排水不畅、田块面积过小、坡度过大、土层薄土质过度沙化或石砾过多、地下水位高的冷浆田膨湖田、汛期易被洪水淹没内涝、有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情况的地块不宜建蔬菜基地,切实防范因选址不当造成新的空棚问题。
(二)落实政府奖补政策。
1、申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2、申报面积。新建连片钢架设施蔬菜大棚基地5亩以上(540平方米折合1亩)、露地蔬菜基地连片10亩以上(667平方亩折合1亩)。
3、新建钢架简易大棚。一是棚体高度不低于2m,肩高不低于1.3m,棚宽在6m以上。二是拱管外径不小于20mm;拱管间距不大于1.5m。棚顶及纵向两侧各一根拉杆。棚头棚尾两侧各一根斜交式拉杆。三是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年内都未覆盖棚膜、大棚未明确编号的,不予验收。对建设标准高于简易大棚,但未达到标准大棚建设标准的,按简易大棚奖补3000元/亩的标准执行。
4、新建钢架标准大棚。一是棚体高度不低于2.8m,肩高不低于1.6m,棚宽在8m以上。二是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棚顶及纵向两侧各一根拉杆。棚头棚尾两侧各一根斜交式拉杆。三是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年内都未覆盖棚膜、大棚未明确编号的,不予验收。对建设标准稍高于标准大棚,但未达到高标准大棚建设标准的,按标准大棚奖补5000元/亩的标准执行。
5、新建高标准钢架大棚。按照与政府签订的一事一议确定的项目建设合同奖补标准进行奖补,原则上按大棚建设结算审计实际投入的30%进行奖补。
6、露地蔬菜。对企业和大户新(扩)建的露地蔬菜基地集中连片5亩以上的,且能够承诺全年蔬菜生产最少在8个月以上,连续种植蔬菜3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区级政府资金第一年300元/亩,第二年400元/亩,第三年500元/亩。
7、喷滴灌设施。按喷滴灌实际覆盖面积计算奖补面积。滴灌100元/亩,喷灌400元/亩进行奖补。
(三)构建新型经营方式。创新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方式,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户连片种植。创新分配模式,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实现共同发展。创新生产模式,探索尝试“统分结合”(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 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实行分户经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四)引进推广实用技术。加快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连作障碍治理、高温闷棚、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土地耕整、水肥一体、田头预冷、设施环境调控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技术联系,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菜技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
(五)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完善区、乡两级信息服务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等媒介,及时准确地为菜农推送天气预报、灾情预警、实用技术、产业政策、市场行情等信息。发挥气候区位优势,突出“春提前”、“秋延后”,引导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发挥大棚保温避雨功能,实现错季生产,丰富市场供应。在蔬菜集中产区,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实行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逐步解决散户生产管理、技术推广、产品销售、质量监管难等问题,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强化蔬菜种植主体责任,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模基地要制定生产流程,规范生产档案、过程监控和销售台账,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坚决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未满即采等行为。二是强化投入品管控和监督抽检,以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依托,在较大规模蔬菜基地建立检验室,保持日常有序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引导和鼓励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打造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商标化销售。
(七)搞活市场对接流通。一是积极发展壮大蔬菜购销经纪人队伍,支持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项目,支持工商企业及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电子商务等业务。二是支持基地和企业建设蔬菜产品冷链车间、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农垦集团、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公司、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金融办、气象局、农垦集团公司、人保财险公司、银监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乡(镇)长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推动和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部门协调,保障蔬菜大棚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区财政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以保障蔬菜产业日常工作、市场营销、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培训、绩效奖励、财政资金扶持等支出需要。
(四)强化考核调度。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重要考核项目。每月对蔬菜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分阶段对各乡镇(街道)完成蔬菜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排名,对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乡镇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2022年各乡镇(街道)蔬菜生产发展任务表
2、2022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3、设施蔬菜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附件1:
2022年各乡镇(街道)蔬菜生产发展任务表
乡镇(街道) |
新增设施蔬菜基地面积 |
新增露地蔬菜基地面积 |
丰溪街道办事处 |
200 |
300 |
下溪街道办事处 |
200 |
300 |
大石街道办事处 |
50 |
75 |
五都镇 |
200 |
300 |
洋口镇 |
200 |
300 |
横山镇 |
100 |
150 |
桐畈镇 |
50 |
75 |
湖丰镇 |
50 |
75 |
大南镇 |
50 |
75 |
排山镇 |
100 |
150 |
毛村镇 |
100 |
150 |
枧底镇 |
150 |
225 |
泉波镇 |
50 |
75 |
壶峤镇 |
100 |
150 |
霞峰镇 |
50 |
75 |
吴村镇 |
50 |
75 |
沙田镇 |
50 |
75 |
铜钹山镇 |
50 |
75 |
东阳乡 |
50 |
75 |
嵩峰乡 |
100 |
150 |
少阳乡 |
50 |
75 |
合计 |
2000 |
3000 |
附件2
2022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所在: 镇 村委会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信息 |
个人姓名/单位全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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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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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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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棚建设地基本情况 |
建设大棚坐落 |
村委会: 村: 地名: |
土地使用权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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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取得方式(√) |
自有( )、承包( )、流转(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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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棚建设 类型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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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工程造价(元) |
拟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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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大棚建设申请人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对所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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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
所在地村委会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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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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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核查组审核意见: 验收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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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核定人(签名): 审批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四份;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大棚建设申请人、乡镇(街道)各存一份。
附件3
设施蔬菜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甲方:上饶市广丰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大棚基地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及市政府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区)长负责制,满足广大市民蔬菜需求,稳定蔬菜市场价格,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指导设施蔬菜大棚的建设与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对蔬菜基地建设的检查和指导,每月研究一次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基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2、积极推广太阳能灭虫灯、粘虫色板、性诱剂和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提高蔬菜产品质量。设立蔬菜产品质量检测点,定期对上市蔬菜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蔬菜基地从业人员的生产技术培训,积极推广耐热、抗病蔬菜品种和各种实用生产技术;
4、加大蔬菜基地建设的宣传,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
5、负责竖立蔬菜基地标志牌,接受社会监督;
6、指导业主建立蔬菜田间生产档案。
7、每月对乙方基地进行检查,并负责收集和建立大棚建设和种菜供应档案。
二、乙方责任
1、建设设施大棚的土地确保要有5年以上(含5年)的规范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建成的设施大棚要使用种植蔬菜5年以上(含5年)。
2、保证完成协议所确定的大棚建设和种菜任务,项目建成并种植上蔬菜后,方可申请验收,确保种植蔬菜并优先供应本地市场。每年5-10月份,要种植辣椒、茄、黄瓜、西红柿、丝瓜、苦瓜、小白菜、上海青、菜心、生菜、芥菜、蒜苗、芹菜、菠菜、空心菜、韭菜、苋菜等常见蔬菜品种。
3、建立田间生产档案,记录种植的蔬菜面积、品种、施肥、打药、产量等有关资料。
4、保证产品质量,生产的蔬菜产品质量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抽检合格率达100%。
5、建立完整的种菜供菜档案,从生产到供应均有记录,所销售的蔬菜要有《购销合同》和收款收据。
6、大棚生产中,由甲方对业主进行考核,发现档案材料不全,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种植常年蔬菜,列入黑名单;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增加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单位(签名、公章):
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