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有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让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中将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三是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环节(主要是水稻生产过程中的机插秧、机防、机烘干、集中育秧和稻草粉碎还田),四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二、支持社会化服务环节
重点支持水稻生产过程中的机插秧、统防统治(机防)、机烘干、集中育秧、稻草粉碎还田等5个环节。
三、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
(一)实现承接主体从关键环节向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通过从关键环节的突破,引导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启动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栽种、统一施肥、统一机防、统一机收“六统一”全程服务,实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二)实现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联合区内主要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组建和培育6-8家全区区域内的农机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服务。
(三)实现承接主体的零散性兼业性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培育大型专业性农机服务合作社8家以上、大型专业病虫害防控合作社2家以上。
(四)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全区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工作和时间进度
(一)购买主体
上饶市广丰区农业农村局为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主体。
(二)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承接主体的遴选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遴选服务承接主体,选择具备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备案手续、有条件有能力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的承接主体。通过服务组织自愿申请、审查审核、公示,从区内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协会、公司中择优选择承接主体。
有承接意愿的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后,由乡镇(街道)农综站进行现场核查初审,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后,报区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接主体遴选贯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可以增加确定为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取消其资格。
(四)社会化服务内容
为全面提高我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能力提升”的要求,重点选择影响水稻生产的机栽种、机防、机烘干、集中育秧、稻草粉碎还田等5个关键环节提供的服务为补助购买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调整增减补助环节和购买内容。
(五)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底前,集中择优选定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公示。
2.2019年5月-7月底,核实早稻机栽种、机防、烘干等作业完成情况,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3.2019年9月-11月底核实中、晚稻机栽种、机防、烘干、稻草粉碎还田作业完成情况,视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4.2019年12月,项目总结,迎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考核验收。
五、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项目总金额
项目总金额为200万元,其中服务补助资金总额190万元,项目管理经费10万元。
(二)资金使用
1. 补助内容:以水稻为实施作物,以机插秧、专业化统防统治(机防)、稻谷烘干、集中育秧、稻草粉碎还田等5个关键环节。
2. 补助标准和额度:
(1)服务补助资金总额为19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调整资金,当年补助金额不突破补助项目资金总额,若项目资金当年有节余,则顺延至下一年使用。
(2)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的5%提取项目托管服务管理经费,即项目管理经费10万元。
(3)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
(4)机插服务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按每亩每季30元的标准补助;机防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按每亩每季10元的标准补助;稻谷烘干达到100吨以上的,按每吨湿谷40元的标准补助;集中育秧,大田栽插面积达50亩以上的,按每亩每季10元的标准补助;稻草粉碎还田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按每亩每季30元的标准补助。
(5)单个经营主体享受服务环节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3. 补助资金使用要求:
(1)补助服务组织的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服务能力(如购置大型高效植保、农机作业机械、农机维修和机库棚建设等资产类)和弥补其他支出(如材料、农资、燃料、宣传培训等)。
(2)项目管理经费由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使用,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所需的技术指导差旅费、宣传、培训、立项、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开支。
4. 补助方式:每季服务合同完成后,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经审核无误后,补助资金通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
(三)资金管理
1.明确资金拨付流程。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完成后,将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的作业量确认书、服务合同、资金结算表报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作业量、补助额度,汇总审核无误后形成资金申报表,报区财政局批准,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
2.规范资金核算。资金要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使用的指导。承接主体要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合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并建立服务台账,做好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以备检查验收。
3.加强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公开、公正、公平,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经发现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
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总责,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宣传发动、实施区域、重点扶持服务环节、补助资金的分配以及各个扶持承接服务组织的确定。
(一)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示制。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的基本情况、服务区域、服务环节、服务面积,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项目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都要在区主要媒体和服务的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二)项目管理实行协调联系制、责任追究制。区农业农村局对服务组织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跟踪,对不能按项目要求完成实施工作任务的服务组织取消评优资格,五年内不安排各种扶持或补助项目。
(三)项目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的全部档案材料,并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以备省、市考核考评。
七、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和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生产季节,每一服务环节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核实服务面积,考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没有达到项目实施要求的服务组织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项目验收分为乡镇级初验和区级验收:
(一)乡镇级初验
承接主体在完成单季机插、机防、稻草粉碎还田和烘干服务作业后,7天内向乡镇农综站申请验收,并提交《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作业量统计表》和《广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书》,并出具《广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责任书》材料,逾期不予验收。乡镇农综站对承接主体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实地核查后,填写《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作业量核查表》,核查无误后,及时组织承接主体填写《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结算表》,并将此表在作业的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要包括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作业任务、拟补助金额等。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农综站负责将承接主体提交和初步验收后的材料及时报送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区级验收
区项目领导小组对承接主体和乡镇农综站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再由区项目验收小组对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抽查,对承接主体购买的机械设备进行核实,拍照留存。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结算表》进行审核无误后再汇总,形成《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结算汇总表》。
具体分为几个阶段:
2019年5月底前,对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服务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材料归档;
2019年7月中旬前,对中稻集中育秧、机插服务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材料归档;
2019年8月底前,对早稻机防、早稻稻谷烘干、稻草还田和晚稻集中育秧、机插进行核实、验收,材料归档。
2019年11月中旬前,对中稻机防、稻谷烘干、稻草还田进行核实、验收,材料归档。
2019年12月底前,对晚稻机防、稻谷烘干、稻草还田进行核实、验收,材料归档。
八、社会化服务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农业领导小组将成立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成立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小组,加强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为推动项目高效有序实施,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细化补贴标准、补贴程序、验收考核办法,指定各类服务的基本规程,统一服务合同格式、资金结算表等,做好档案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的农综站、财政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对承接主体的指导,为承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操作和生产防控要求实施。
(四)强化信息公开。积极推动项目公示制,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作业任务等内容。
附件:
1、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报名表
2、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表
3、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公示名单
4、关于申请承担广丰区2018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报告
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6、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结算申请书
7、广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书
8、广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责任书
9、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补助公示
10、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结算汇总表
11、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量核查表
12、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作业量统计表
13、广丰区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服务基本规范要求
附1: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
报名表
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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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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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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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证号或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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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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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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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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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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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员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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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农机具数(台) |
大中型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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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总作业量(亩、吨) |
机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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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收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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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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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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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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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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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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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作业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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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总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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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服务农户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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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员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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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表
乡镇政府盖章:
序号 |
组织名称 |
组织 住址 |
组织 证号 |
银行账号 |
机具拥有量(台) |
签订作业合同面积(亩或吨) |
服务农户数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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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拖 |
收割机 |
插秧机 |
烘干机 |
机插 |
机 防 |
稻草还田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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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组织(大户)名称 |
住址 |
机具拥有量(台) |
签订作业合同面积(亩或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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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拖 |
收割机 |
插秧机 |
烘干机 |
机插 |
机防 |
稻草 还 田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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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关于申请承担广丰区2018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报告
广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是 服务组织,本组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成员(股东) 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 台,水稻联合收割机 台,插秧机 台,签订了水稻作业服务合同 亩(吨),为了广丰区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自愿申请承担广丰区2018—2019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为广丰区种植户提供优质的农业生产服务,提升广丰区农业生产服务水平。
请批准为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5: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及时做好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事项,共同维护作业市场和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高的服务效果,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或承租)水稻种植面积 亩,作业类别 ,每亩(吨)作业价格 元,由乙方负责提供 台 机具及时按甲方要求投入 作业服务。
二、乙方提供的机具工作状况良好,按本地机械作业标准及作业习惯完成作业量。
三、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在作业时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附6: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结算申请书
一、 服务组织(大户)基本情况:
名称: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二、实际完成作业情况(以行政村范围内服务对象填写)
序号 |
服务对象名称 |
机插(亩) |
机防(亩) |
稻草还田(亩) |
烘干(吨) |
服务对象电话 |
服务对象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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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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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结算书一式五份。服务对象一份,服务组织一份,服务对象所在地村委会一份,乡镇政府一份,上报区一份。
三、服务组织签字: 服务对象所在地村委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7: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对象责任书
我是 , 与我签订了水稻服务作业合同,作业类别 ,作业业量 ,我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如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流失,愿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人:
年 月 日
附8: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责任书
我是 服务组织(大户),为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我与 签订了的服务合同,作业类别 ,作业量 ,现实际完成作业类别 ,作业量 ,在作业期间,均按照《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且按照本地作业标准和习惯操作,符合服务对象要求。我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可靠,现按实际完成的作业量申报补助,如构成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流失,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服务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9: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补助公示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组织(大户)名称 |
组织 (大户) 住址 |
作业服务对象名称 |
作业服务对象住址 |
作业服务对象电话 |
实际完成作业量(亩或吨) |
补助 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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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 |
机防 |
稻草还田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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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0: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结算汇总表
作业所在地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服务组织(大户) 名称 |
服务组织 (大户) 地址 |
服务组织 (大户) 证号 |
服务组织 (大户) 账号 |
实际作业量(亩或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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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 |
机防 |
稻草还田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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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1: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实际作业量核查表
核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核查结果以行政村为单位公示)
服务组织(大户) 名称 |
服务组织 (大户) 住址 |
服务组织 (大户) 证号 |
服务 对象 |
服务作业类别 |
实际完成作业量(亩或吨) |
服务组织联系电话 |
服务组织签字 |
服务对象联系电话 |
服务对象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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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 |
机防 |
稻草还田 |
烘干 |
机插 |
机防 |
稻草还田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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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
广丰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完成作业量统计表
承接主体名称(公章):
序号 |
作业时间 |
作业地点(村组) |
实际完成作业量 |
完成作业人签名 |
服务对象确认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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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亩) |
机防(亩) |
烘干(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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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名:
附13:
广丰区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机插、统防统治(机防)、集中育秧、稻草还田、烘干基本操作规范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现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机插、统防统治(机防)、集中育秧、稻草还田、机烘干等农业产业化服务,提出服务基本规范要求:
一、要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勤恳工作;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维护信誉。
二、机耕、机收、机插、机防、机烘干、集中育秧、稻草还田按本地相应的标准和习惯要求,适时、适地、适宜操作农机具,按各类机具技术要求,控制适宜的机耕深度,一定的留茬收割;适宜的机插深浅,控制在机具技术指标之内。
三、农机具使用时要细看机具说明书,经相关部门培训后才上机操作,按要求对机具进行一定的保养,杜绝病机上岗作业。
四、持证上岗,确保农机具操作安全,机具在使用时出现故障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在投入农业作业生产,农机具在转移过程中要确保安全,杜绝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