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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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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促进畜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

一是全面落实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区”规划,并根据《上饶市广丰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进一步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经排查,目前禁养区内无新增畜禽养殖场。同时为防止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复养,我区加强了监督管理,落实了责任制,今年9月,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情况开展了自查,对除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进行重新疏理,不再划定禁养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二是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我区再次开展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情况调查摸底。对无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养殖场,严格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达到设施建设进度,否则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同时加强了对位于水库河流以及居民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猪场的监督管理。

三是区农业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多次指导可(限)养区畜禽养殖场开展升级改造,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指导养殖场户利用养殖粪污种植马家柚、蔬菜及其它经济作物。截止目前为止我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同时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率达94.19%,力争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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