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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秀美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家园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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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美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延续和提升,推进我区秀美乡村建设必须深化和提升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区农业农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秀美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家园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前期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学习了上饶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深入部分乡镇、村居就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并会同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卫健委进行了座谈讨论。7月16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秀美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家园的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7月30日形成《送审稿》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征求意见情况

涉及工作重点任务部分前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卫健委等成员单位进行了统筹安排就资金初步安排同财政局协商统筹列入预算;督查考核等事项分别征求了自然资源局、卫健委等单位的意见。7月24日区委常委陈金良主持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副区长刘晓芳参加。区农业农村局主要同志和分管同志,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爱卫办等单位分管同志,吴村镇、泉波镇、横山镇、大南镇、沙田镇、枧底镇等乡镇党委书记参加。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秀美乡村建设中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宅改、村庄管护、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征集到3条意见,采纳1条,分别是(1)区自然资源局提出“规划编制和审查”部分建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局共同对村庄规划进行审查修改完善,(2)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因村庄规划工作量大、设及内容多、需要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建议区财政安排村庄规划专项经费;(3)区财政局提出“强化资金保障”部分建议行政村募集资金不少于50万元,区财政给予1:2配套。对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的第一点意见予以采纳,其他两条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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