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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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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提出的意见

采纳

情况

未采纳

理由

1

上饶市林业局广丰分局

建议第(五)项“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修改为“提升重点林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采纳

2

广丰区乡村振兴局

结合我区实际,第(八)项应为严格落实11个“十四五”省定、14个“十四五”市定、22个“十四五”区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分别每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衔接资金投入。

已采纳

3

广丰区财政局

建议将(二十六)项“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修改为“引导社会资本合规投入乡村振兴”。

已采纳

4

广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1.建议各扶贫安置点保证消防车道畅通,无法进入的点位须修缮或拓5米以上宽的道路;2.建议各扶贫安置点消防水源供给须完善,设置好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室外消火栓建议与当地水厂互通保证水压;3.建议各扶贫安置点安装应急消防宣传大喇叭日常提示消防安全;4.建议各扶贫安置点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

未采纳

《工作措施》为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该意见建议为针对扶贫工作的细化措施,故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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