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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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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处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农业企业融资及担保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8年5月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界风险与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5月17日称,严禁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切实做到“谁用谁借、谁借谁还、审慎决策、风险自担”。因此,建议政府组建农业企业融资及担保平台,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问题,政府不提供担保,企业使用资金由企业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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