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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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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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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育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111号)、《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民教育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农办字〔202122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广丰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为核心,持续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辅助、分类培养、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培训任务2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50人,技能服务型100人。通过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条途径培育高素质农民。

三、实施内容

(一)提升质量效能,确保农民培训重点任务落实

依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积极推进农民培训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1、开展摸底调查。4月底前,采取座谈走访或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需求调查。真实掌握农民参训意愿和对培训内容、形式等需求,重点把握“谁来培训、培训什么、怎么组训”等关键点,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并运用于方案制定、理论教学、实训实习和跟踪服务等培训工作。

2、精选培训对象。采用“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法遴选培训对象。将年满16周岁,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纳入培训对象库。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

3、选拔承办机构。统筹用好具有办学、培训资质或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等行业、社会培训机构资源,优先挑选基础条件好、具有承办经历、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采取指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会议决定、公示公告和签订协议(合同)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培训承办机构。

4、优化师资结构。将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和创业导师、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田教授”“土专家”纳入师资队伍,及时更新充实培训师资库。合理搭配省、市、县、乡四级教师,优化师资知识结构。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开展示范教学,努力提升全市师资授课水平。

5、实施分类培训。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

6、科学设置课程。按照《规范》要求,紧扣需求,科学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等三类课程(各类课程的学时要求详见附件5)。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要将农资识假辨假、安全用药作为必须课;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如模拟演练、团队协作训练、情景体验等)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7、精心组织培训。一是做好培训计划表,包括培训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学时和老师等安排,有序开展培训;二是加强班级管理,选好配强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班长,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微信群,加强学员之间、师生之间、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的互相交流,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本级举办的每期培训班讲授第一课;四是灵活采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创新培训,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5)。

8、做好跟踪服务。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

(二)抓好职业教育,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依据《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持续有力推进“工程”发展升级。

1、做好招生推荐。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组织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乡村好青年和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或“工程”大专生毕业学员等符合报名条件对象,参加学历提升教育。

2、注重协会建设。引导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扶持优秀学员成长成才列入重点工作,将现有政策向“工程”学员创新创业延伸覆盖。积极为本地协会给予大力扶持,把协会打造成为农业农村人才集聚的新高地。深入挖掘宣传双创示范典型,组织开展双创骨干培训交流,探索总结双创经验案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研和宣传发动(20213-4月)

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和宣传发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农民登入中国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申报,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训。

(二)科学制定方案(20215-8月)

结合本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和扶贫就业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要求、资金使用、时间安排,完善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三)完善基础信息库(20215-8月)

做好遴选培训单位和实训基地、组建师资队伍、购买教材、审核培训对象等基础工作。把符合培训条件的农民纳入培训对象库;录入经本级认定后的新增培训机构,完善原有培训机构信息;更新和审核现有实训基地和师资,动员优质基地和师资进行网上申报;录入地方特色教材。完善培训对象库、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库、师资库和教材库。

(四)组织开展培训(20219-11月)

要求培训机构在9月份启动培训,力争在202111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学员在线评价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要求,结合当地农业实际和农民生产、经营及服务领域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优选师资和教材。

2、精心组织培训。培训机构应履行开班申请手续,同时,提交培训计划表;组建班委,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级管理制度;组建班级微信群,加强学员和学员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的互相交流,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加强“云上智农”APP的应用培训,指导学员完成满意度评价操作;灵活采用课堂教学、现场实训、线上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成效。要求项目单位把每期培训开班时间和地点向局科教股报备。

3、录入班级信息。培训机构用户务必在开班前录入培训班信息,提交开班计划,经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开发布,接受农民报名。必须100%完成学员信息、培训过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类别、教师、教材、学时、日期、时段)、考核信息等入库。

4、严格考试考核。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评(具体考评详见附件4)。对考评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可用鉴定成绩作为学员考评成绩。

(五)整理汇编培训台账(20221-3月)

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台账,档案中应包括开班申请和批复、培训计划表、教材封面、每个PPT课件首页、学员签到台账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培训登记表、每日签到表、培训照片和短视频、考试考核资料、学员满意度测评情况(系统导出)、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

(六)开展跟踪服务(20223-6月)

做好教师与参训学员之间的对接,根据学员要求开展结对帮扶服务,及时解决学员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帮助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五、资金安排及管理

2021年,我区培训资金32.5万元。省、市两级培训资金下达至各设区市,县级培训资金下达至各项目县。培训资金已下达到市、县财政,详见(赣财农指[2020]71)和(饶财农指[2021]6号)文件。

(一)补助标准

农民培训补助标准具体为:经营管理型35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人。

(二)支出范围

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用于培训全过程支出,主要包括:

1.教学支出:购买(编印、制作)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教学培训耗材和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网上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支出。

2.学员支出:学员食宿、交通、学习用品以及培训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3.其他支出:学员遴选、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师资培训、学员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区级培训机构应按本地有关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细化支出范围;确定跟踪服务的支出占补助标准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三)强化监管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培训教师授课费按财政部门规定发放,未进入师资库的人员一律不得领取授课费。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执行。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是培育高素质农民的重要手段,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合力推进农民培训工作。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二)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加快构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依托农广校、农业科研院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职业院校等优势资源开展农民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三)实施全程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管,认真履行开班审批、培训过程抽查、培训质量评估等职责。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定期督促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质量,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资金合理合规使用。要认真审核培训机构上报的报账资料,保证资料真实而齐全。

(四)强化绩效管理。区级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要按分级负责原则,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6),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对于不达标的培训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中的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培训班级和学员信息100%上系统,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

(五)落实防疫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要求参训人员做好防控,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学员的生命安全。

(六)注重宣传总结。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展示工作成效,积极向省级、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主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道,大力宣讲在乡村振兴和三产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高素质农民和“工程”学员成长、成才、成就的良好氛围。

要求区级培训机构1215日前将农民培教育培训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局科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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